1. 复试时间、地点及内容: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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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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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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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复试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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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月
10
日
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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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院老区
202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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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学历加试(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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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记入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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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月
11
日
8:3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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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院老区
202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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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课综合笔试
(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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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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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月
11
日
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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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院老区
202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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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听力(10分)、
口语(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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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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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月
12
日
8:30~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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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院老区
基护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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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操作(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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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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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月
12
日
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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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院老区
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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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面试(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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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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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① 护理学院老区地址:郑州市建设东路3号;
护理学院教务科联系方式:0371-66658341;0371-66862350;
② 专业课笔试包括《健康评估》、《儿科护理学》、《妇产科护理学》、《护理心理学》、《护理教育学》;
③ 高职高专到
2010
年
9
月
1
日
毕业2年或2年以上,成人教育本科毕业生,自考生和网络教育本科毕业生都须参加同等学力加试。加试科目为:《生理学》、《病理学》。
2. 复试成绩计算:
⑴ 复试成绩量化方法:
复试成绩=护理操作成绩+外语听力和口语成绩+护理综合笔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
⑵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均折合成百分制后,初试占60%、复试占40%的权重相加为综合成绩;
⑶ 护理综合笔试、专业面试成绩、同等学历加试科目低于60分,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生违纪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体检结果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⑷ 根据《郑州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和招生优惠政策,复试结束后我院将根据考生的综合排名、入学前本科成绩、毕业学校等综合确定拟录取考生的奖学金类别。
3. 复试结果将于复试结束48小时内在网上公布或电话通知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