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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大机关党文〔2021〕3号 关于评选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支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4-08 点击数:

机关党委各党支部: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启之年,也是学校步入新发展阶段的关键之年。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激励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奋发进取、创先争优,以更加优异的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根据校党委《关于评选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通知》(郑大党文〔202132号)文件内容和精神,校党委和机关党委决定在“七一”前夕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支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表彰对象的基本条件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定理想信念,对党绝对忠诚,坚守初心使命,践行根本宗旨,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根据表彰对象的不同类型,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优秀共产党员:模范履行党员义务,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岗敬业、履职尽责,服务师生、奉献社会,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推动一流大学建设的本职工作中勇于担责、担难担险,作出突出成绩;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优秀党务工作者: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校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自觉学习运用党的建设理论,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热爱党务工作,模范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在本职岗位上作出突出贡献;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一般应从事专职党务工作2年或者兼职党务工作3年以上。

先进基层党支部:切实履行党的建设责任,坚决服从上级党组织工作安排,有效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改革发展稳定和一流大学建设及机关工作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和群众的信任和拥护;未发生违法违纪问题、重大负面社会影响事件;党支部工作量化考核在90分以上的党支部。

二、评选推荐范围和重点

1.优秀共产党员的推荐范围为党员组织关系在机关党委的正式党员,应向机关管理、服务工作一线在岗党员倾斜。

2.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范围为担任党支部委员以上党内职务和在党委职能部门、纪委工作的正式党员。

3.先进党支部的推荐范围为机关党委所属各党支部。要与《郑州大学机关党委各党支部工作量化考核办法》相结合,与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相结合,与支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相结合、与抓支部党建促进部门工作实际相结合,真正把党建工作实际突出的党支部推荐上来。

三、评选推荐程序及办法

1. 评选推荐程序

评选推荐工作按照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推荐,首先各党支部通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组织评选推荐,报机关党委,机关党委研究确定机关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并择优推荐上报学校表彰对象候选人,同时进行考察公示。

2. 评选推荐原则

党员人数少于10人的党支部最多可以推荐1名优秀共产党员,党员人数多于10人(含10人)的党支部最多可以推荐2名优秀共产党员;各党支部最多只能推荐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党支部评选,在各党支部自行申报的基础上,由机关党委统一组织评选。其中各党支部申报校级先进个人推荐人选不超过1名。

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过程中,各党支部要充分发挥党支部的作用,对推荐人选进行充分酝酿、评议和评选后上报机关党委;机关党委最终研究确定机关党委表彰的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党支部,并按照学校评审要求和分配名额从各党支部上报人选中择优推荐校级优秀党员25名、优秀党务工作者8名、先进党支部6个,学校将通过差额评选报校党委研究审议确定校级表彰对象。

四、相关要求

1.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评选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支部是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机关党委继续向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同志颁发“党员示范岗”标牌,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发挥先锋示范作用。

2. 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机关各党支部要通过评选推荐活动,对党员进行一次加强党性修养、改进党风、转变机关作风的教育,广泛宣传先进典型事迹,推广先进经验,形成学先进、比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激发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推动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3. 严格程序,及时申报。各党支部要按照推荐条件和范围,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发扬民主,真正把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推荐出来,要按照时间要求及时报送推荐材料。

报送材料包括:推荐情况报告(内容为推荐遴选过程以及对推荐对象审核、听取意见情况等);推荐对象审批表(相关表格电子版及填表说明从附件中下载);推荐对象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个人推荐对象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色背景,无边框,JPG格式,单独保存,不少于626×143像素,文件名为推荐单位+对象姓名)。申报先进党支部还需提交《机关党委党支部工作量化考核》自评表一份(详见机关党委网站“服务指南”)。

报送时间:上述材料纸质版请务必于47日下午18点前报送机关党委办公室453房间,电子版发送机关党委邮箱jgdw@zzu.edu.cn

 

附件:1. 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

    2. 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3. 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审批表

4. 推荐对象汇总表

5. 填报说明

 

中共郑州大学机关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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