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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纪检监察联络员工作QQ群的通知
日期: 2016-11-11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各单位:

为适应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需要,有效落实纪检监察的各项具体工作,保证工作质量,经研究,校纪委决定建立纪检监察联络员工作QQ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纪检监察联络员岗位要求及岗位职责

纪检监察联络员岗位要求: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具有学校正式编制的教职工党员。

纪检监察联络员岗位职责:及时传达校纪委监察处有关工作指示、文件精神,配合落实纪检监察有关工作;结合本单位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等工作,收集有关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纪检监察联络员工作QQ群号:530139655。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应积极支持联络员的工作,确保联络员充分发挥沟通联系的作用。

(二)若联络员离岗,所在单位应及时指定替补人员。

(三)各单位及联络员对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过程中接触的相关信息负有保密责任,一旦泄密将严格追究责任。

(四)各单位联络员应于2016年11月20日之前加入信息工作QQ群(群号530139655)。

(五)工作群内显示名称为单位全称+姓名。

(六)工作群仅限于交流讨论纪检监察工作相关问题。

 

              中共郑州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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