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省纪委《关于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开展“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活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教纪〔2017〕9号)和省高校纪工委要求,结合我校活动推进方案,决定举办纪检监察干部“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扎实推进“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活动,切实提高纪检干部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不断提升理论和工作水平,切实强化队伍建设。
二、培训时间
2017年7月7日至9日(7日下午出发)。
三、培训地点
郑州市竹林宾馆。
四、培训对象
校纪委委员、校纪委监察处干部、基层纪委干部和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纪检委员。
五、培训方式
本期培训分为个人自学、专题报告、主题研讨、党性教育四个部分。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业务学习与主题研讨、参观教学与党性教育相结合。
六、培训内容与任务
(一)专题报告。
(二)个人自学:(学习材料:略)。
(三)主题研讨:研讨活动按照六个临时党小组进行,根据《郑州大学纪检监察干部“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活动方案》(郑大党纪发〔2017〕6号)要求,结合专题报告内容和工作实际,认真思考,做好发言准备。小组讨论后由临时党小组组长或选出代表参加大会交流。
(四)党性教育:全国文明城镇竹林镇参观教学。
七、组织管理
(一)参加培训人员要高度重视,克服期末工作繁多等困难,合理安排工作,积极参加培训。
(二)各基层党组织要对纪检监察工作积极支持,密切配合,确保学员的学习时间。
(三)参加培训的学员要严格要求自己,集中精力,搞好学习,围绕重点,深入思考,学思践悟。
中共郑州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郑州大学监察处
201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