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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党风廉政建设》2013年刊登我校纪委理论文章
日期: 2013-04-22 信息来源: 点击数:
《河南党风廉政建设》2013年第2期(总第20期)刊登我校纪委理论文章:
全面落实三重一大制度 加快高水平大学建设步伐
新的郑州大学成立十余年来,我校党委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落实“三重一大”的有关规定,不断完善规章制度,保证了领导班子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为学校创建高水平大学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证。
一、夯实基础,构建科学民主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在学校层面,制定了《郑州大学党委全体会议制度》、《郑州大学党委常委会议制度》、《郑州大学校长办公会议规则》等规章制度,明确规定了“三重一大”事项的范围和决策程序,凡属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事项、学校发展规划和重大改革举措、副处级以上干部的任免和奖惩、年度财务预决算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大问题,都要由党委常委会或校长办公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集体研究做出决定。在院系层面,各院系在贯彻新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过程中,普遍以党政联席会议的形式决策“三重一大”事项,把本单位改革发展的重大事项,干部的推荐任用,教职工的考核、奖惩、职称评聘、岗位津贴分配以及学生工作的重要事项等纳入“三重一大”的范围。院系的党政联席会议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有效防止了个人和少数人说了算。在教职工层面,充分发挥教代会的作用,对事关学校改革发展全局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如学校的发展规划、岗位设置、住房分配方案都通过教代会听取教职工意见,把决定权交给教职工代表大会,让教职工自己的代表决定学校重大事项和涉及自己切身利益的事情,调动了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各院系普遍坚持院系每年一次的二级教代会制度,听取审议院系行政领导工作报告和财务工作报告,研究讨论本单位的重大事项,促进了“三重一大”制度在基层的落实。
二、狠抓落实,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上下功夫。我校把干部选拔任用、财务管理、基本建设和招生工作作为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重点。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校党委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条件,规范程序,实行选人用人工作“三公开”,即公开方案、公开信息、公开操作,贯彻群众公认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校党委严格执行任用中层干部应经党委(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的规定,积极探索任用干部的全委会票决制。党委组织部门坚持任用干部前征求校纪委意见的制度。校纪委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对拟提拔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进行严格审查,严防“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在财务工作中,学校制定了《预算管理办法》、《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基建财务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对大额资金支出的预算、审批、使用、报销等程序严格把关。严格预算管理,每年的预算方案由校长办公会议、党委常委会议研究确定,并通过全校财务工作会议下达到各部门、各院系。学校制定了《校内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成立了由校长担任组长,由纪委书记、监察处长及相关部门领导参加的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提出初步意见,提请校长办公会或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克服了资金使用的随意性,保证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大额度资金使用过程中,实行编码管理,动态监控,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在基建工作中,面对新校区建设的繁重任务,制定了《基本建设、修缮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校纪委成立了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的新校区建设监督小组,对新校区建设实行了从招标、施工到验收的全方位监督。严格执行基建项目集体决策、按规定报批制度,校级领导带头做到“三不”,即不干预工程招投标,不介绍一个工程队,不介绍一个供货商。为加强对新校区建设的管理,学校成立了由分管校长、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组成的“三人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新校区的工程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工程款的支付由“三人领导小组”会签,使新校区建设的监督工作从程序上得到了保证。在招生工作中,校纪委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的同时,认真分析了自主招生工作的特点和所面临的廉政风险,利用风险防控原理,及时制定了自主招生的监督制度,以校纪委文件的形式明确了纪检监察部门对命题、笔试、评卷、成绩登记、合格成绩使用等重要环节的监督事项和监督程序,实现了全封闭命题、从命题到成绩登记的深度介入和全程监督,有效地保证了我校自主招生的公平和公正,维护了招生纪律,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好评。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三重一大”制度的落实。首先,校纪委把“三重一大”事项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在廉政风险防控活动中,把“三重一大”事项纳入廉政风险防控范围,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围绕人、财、物等事项认真排查廉政风险,制定防控措施。经过一个时期的工作,全校96个二级单位的领导班子共查找风险点384个,13名校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共查找风险点52个,162名二级单位党政正职共查找风险点704个。各级党政班子成员针对查找的风险点,结合完善管理制度,结合个人的工作实际,结合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从思想道德、权力行使、制度机制等方面认真进行分析研究,提出了加强思想教育、优化权力结构、规范权力运行、完善规章制度、强化监督制约等方面的防控措施,校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制定防控措施52条,校部机关、各院系、各附属单位及其党政一把手制定防控措施1000多条,为落实“三重一大”奠定了基础。其次,校纪委把“三重一大”事项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重点。每年年初,学校都要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其中,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一项很重要的责任目标就是要坚持“三重一大”制度,贯彻集体决策和民主集中制。在年底的反腐倡廉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中,将“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增强了领导干部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自觉性,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赋予了新的内容。三是开展专项检查,推动“三重一大”制度落实。去年,校纪委会同党委组织部组成3个检查组,对全校40个学院(系)“三重一大”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通过听取院(系)党政领导班子的工作汇报、查阅资料、座谈走访等形式,深入了解了各院(系)“三重一大”制度的具体规定和执行情况,推动了“三重一大”制度在院系的落实。《光明日报》2012年12月13日刊登文章《“三重一大”的郑大实践调查》介绍了我校“三重一大”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和取得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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