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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充核实各专业审核评估数据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5-07-31点击数:

根据目前审核评估数据报告生成的具体情况,经过审核后发现院系各专业审核评估数据统计的失真度较高,主要集中在“实验开设”和“毕业综合训练”统计方面。为了保证审核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现要求各院系对“表5-3-3分专业(大类)实验情况”和“表5-3-4分专业毕业综合训练情况”进行数据填报核对。本次统计要求严格按照相关表格指标解释要求进行填报,具体指标解释如下:一、表5-3-3分专业(大类)实验情况指标解释1、有实验的课程(门)指学年度内学校实际开设的、包含实验教学内容的课程(相当于课内实验);2、独立设置的实验课程(门)指学年度内学校实际开设的,不依附于理论教学、内容相对独立的实验课,具体来说指的是有具体课程号的实验课程;3、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教学课程(门)指学年度内有实验的课程和独立设置的实验课程中综合性和设计性的实验教学课程门数,其中综合性实验是指实验内容设计本课程的综合知识或是与本课程知识相关的实验;设计性实验是指给定实验目的要求和实验条件,由学生自行设计实验方案并加以实现的实验。4、实验开出率指学年度内学校实际开设的实验数与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实验个数的百分比;实验统计数据要求不仅为本院系开设实验情况,并且包括公修课实验开设的情况。二、表5-3-4分专业毕业综合训练情况指标解释1、毕业综合训练是指在毕业前所进行的专业综合训练环节,如毕业论文(设计)、毕业汇报演出、临床实习、社会调查报告等;2、毕业综合课题数量与毕业生数量不一定必须一致,按照实际毕业课题开设情况填报即可;3、毕业综合训练课题数中“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数”:指毕业课题不是来源于理论研究而是指实践类的题目,无论是否在校内完成都可算作社会实践中完成数;三、数据上报要求1、本次数据统计周期为2014-2015学年的数据,即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的数据情况;2、请各院系严格按照附件1和附件2中专业设置情况进行上报,不要对表格专业设置情况进行更改;3、由于时间紧迫,各院系务必于2015年8月25日上午12点之前将电子版发送至jwcd@zzu.edu.cn邮箱,纸质版加盖公章后送至教务处230房间。联系电话:67783258(表5-3-3上交至刘爱玲老师),67739185(表5-3-4上交至张景华老师)

附件1:表5-3-3分专业(大类)实验情况

附件2:表5-3-4分专业毕业综合训练情况

郑州大学教务处

2015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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