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了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多样化的要求,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优化人才培养过程,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在2003级学分制指导性教学计划的基础上,对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做进一步优化。现就2006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教育以育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的教育教学理念,积极探索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具有较强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宽口径、厚基础、强能力、高素质”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型人才。
二、基本原则
1.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将素质教育的理念贯穿整个培养过程,体现本科教育的基础性和阶段性,为学生继续学习和终身教育打下良好基础。
2.整体优化。科学地处理好各教学环节之间的关系,注重课程设置和内容的有机联系,使课内与课外、校内与校外的教学活动形成有机的整体。
3.统一性与多样性相结合。在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同时办出特色、办出水平。
4.因材施教。为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留有充分的空间,使学生的个性和人格得到健全发展。
5.突出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提倡基于研究的教学和以探索为本的学习,增加培养学生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的教学环节,积极探索教学、科研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有效途径,培养高素质专门人才。
6.继承性与前瞻性相统一。2006级人才培养方案的的制订应在已有教学计划的基础上进行,确保教学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充分考虑社会需求的变化以及专业和学科发展的趋势,保证计划有一定的前瞻性。同时应将我校在2005年教学改革与建设中取得的国家级、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及时融入到新的人才培养方案中。
三、具体要求
(一)培养方案由以下部分组成:
1.院系介绍:包括历史演变、师资队伍状况、教学科研状况、软硬件条件等方面的介绍,字数在500—600字之间。
2.专业培养方案:包括专业代码、培养目标、基本要求、毕业生应获得的知识和能力、主干课程与专业方向、修业年限及授予学位、达到毕业的最低学分要求(含各类课程的学分要求)、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3.各类课程学时与学分比例。
4.教学计划安排表( 课程名称用中英文两种形式体现)。
(二)课程设置与学分(学时)分配
1.课程结构
培养方案中课程设置由通识教育课、学科基础课、专业(或专业方向)课“三大平台课程”构成。
通识教育平台课程由校级公共基础课和公共选修课组成。该平台课程由学校统一安排。
学科基础平台课程:是按学科门类或一级学科、相近相关专业打通的专业基础知识课程模块。
专业(或专业方向)平台课程:是培养学生未来从事的职业、适应未来工作环境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课程。
培养方案包括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两部分。在培养方案中理论课分必修课和选修课两种:必修课包括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专业课;选修课又分为限选和任选两类,限选课包括学科基础课、专业课(或专业方向模块课),任选课包括校公共选修课、跨学科选修课和专业选修课。
实践教学环节包括:军训、社会实践、课程设计、学年论文、毕业设计(论文)、各类实习(如认识实习、生产实习、金工实习、临床轮回实习、毕业实习等)。
原则上各类课程在培养方案中的学分数应有一个合理的比例。其中:
文科、理科类专业必修课50%--60%,限选课30%--40%,任选课10%;
工科类专业必修课75%--80%,限选课10%--15%,任选课10%;
医学类专业必修课50%--70%,限选课20%--40%,任选课10%。
2.学分(学时)分配
(1)学时学分规定:
培养方案总学时包括课内学时与课外学时;总学分为课内教学学分和实践教学环节学分。
四年制本科专业课内总学时原则上不超过2500学时;最低毕业学分一般为:文科类155学分,理科类160学分,工科类175学分。
五年制本科专业原则上不超过3400学时(医科类专业不超过3800学时,七年制医学类专业不超过4400学时)。最低毕业学分一般为:工科类210学分(医学类260学分,七年制医学类专业290学分)。
实践教学环节原则上四年制工科类专业不少于40周,其他类专业不少于20周。五年制工科类、医学类专业不少于50周(七年制医学类专业参照五年制适当浮动)。
(2)学分计算
理论课一般以16学时计1学分(医科按18学时计1学分);实验课(含上机)24学时(医学48学时)计1学分;集中进行的毕业论文(设计)、实习、综合设计等实践环节一般1周计1学分,分散进行的满24学时计1学分;体育课32学时计1学分;军事理论课32学时计1学分,军训只记成绩不计学分。假期参加由学校组织的社会调查或社会实践,当学年计1个学分。
四、教学安排
实行每学年两学期制,每学期平均20周,授课16周,考试1.5~2周,机动2~2.5周(主要用于工科专业的集中实习和其它学科实践教学活动)。
(一) 通识教育平台课
公共基础课是全校公共必修课程,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类、体育、军事理论等课程(见附件2)。
1.思想政治理论课(简称“思政课”)
设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与“形势与政策”5门必修课程和“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选修课,均分课内与课外两部分进行教学。“思政课”要精讲课内、加强课外、形式多样、重在效果。思想政治教育、哲学、法学、经济类、历史学等专业可根据专业特点设置“思政课”。
2.大学英语
大学英语全面实行分级和分课型教学,着重提高学生的口语交际能力、专业文献阅读能力和专业写作能力以及综合应用能力。
法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化学、生物技术、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等专业的双语课程(课程用*号标注在教学计划安排表中)必须达到所开课程的10%以上。其他各专业应创造条件积极开设双语课程。
3.计算机课
第一学期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大学计算机基础,第二学期对文科、医科、理科和部分工科开设Visual
Basic程序设计,个别工科院系开设C语言程序设计。计算机基础教学要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强化学生自主学习环节,充分利用网络进行教学、答疑、安排作业与考核等,深化教学改革。
4.体育课
分两学年4个学期完成,一年级为普修课、二年级为选项课。
5.军事理论和军训
军训安排在第一学期,共2周。军事理论课安排在第二学期。
6.公共选修课
公共选修课是全校学生按照有关规定必须选修相应学分的课程,分语言文学、人文历史、哲学与社会科学、艺术、自然科学及其他等六个大类,统一由学校组织开设。每位学生须跨学科修够6学分方准毕业。
(二)学科基础课
学科基础课应清晰反映专业培养目标。各院(系)要加强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的改革,名牌专业要体现创新与优势,新专业要保证基本要求。
(三)专业(或专业方向模块)课
专业课要集中反映各专业的优势与特色,以形成科学完善的课程体系。要体现教学内容精简优化、课程规格小型化、课程结构模块化。
专业选修课要求知识的交叉跨度、强调专业前沿信息,同时反映我校学科优势和特色。各院系均应积极开设选修课,使开出课程达到学生所选课程的1.5倍,为学生自主学习、个性化发展留出足够空间。
学科基础较好的院(系)应开设一些基于研究和以探索为主的特色课程和实验,以强化学生的研究与实践动手能力,培养创新精神。
(四)实践教学环节
实践教学是巩固学生所学理论知识,培养实际动手能力和专业技能,提高创新思维的主要途径。要进一步完善实践教学体系,继续增加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比例,单独设置的实验课,每门课程至少应开设一个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毕业设计(论文)文科应不少于10周,理科和医科不少于14周,工科不少于16周。
为培养学生实践能力与创新意识,激励学生进行科学研究和设计创作,本次培养方案设置创新学分。具体规定见《郑州大学创新学分制度实施办法》(校教务〔2006〕19号)。
五、辅修专业培养方案
原则上,有三届以上毕业生的本科专业都要制订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辅修专业培养方案开设的课程应当是本专业的学科基础和专业主干课程。辅修专业设置学分一般应在28~35学分之间。
六、日程安排
(一)7月20日前,各院(系)统一部署培养方案的制订工作,制定出工作计划和安排。
(二)7月30日前,各院(系)将制定好的2006级培养方案及辅修专业培养方案,加盖院系公章,经教学院长(主任)签名后,报学校教务处教学研究管理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至jiaoyan@zzu.edu.cn)。
(三)8月初,学校成立培养方案审定委员会,召开会议讨论并审核各院系培养方案,对存在问题的培养方案提出修改意见,并限期改正。
(四)8月中旬,报请主管校长审批。9月1日前,印制成册下发执行。
为规范格式,新制定的培养方案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文中字体标题用4号黑体,其它均为5号华文中宋,并报送电子文档。有关表格可从教务处网页下载。
附件:
1.培养方案格式要求
2.公共基础课程设置一览表
二〇〇六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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