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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关于进一步规范有关教学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杜慧华时间:2004-12-22点击数:

各院(系):

为迎接教育部对我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 2003年5月学校下发《郑州大学关于规范有关教学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本科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将严格按照评估指标体系"优秀(A)级"进行规范,包括期末考试、教材选用等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重申如下:

一、考试工作

1.优秀(A)级指标要求:教学档案完备,管理制度健全并符合现代教育思想,执行严格;质量标准完善;形成了教学质量保证与监控体系,积极开展学生评教、教师评教和教师评学活动;各主干课程均建立试题库并教考分离。试卷评判与成绩登记差错率小于等于1%。

2.学校要求:考试工作除了继续执行"郑州大学考试工作条例"外,各门课程须提交如下材料:考试大纲、 A、B试卷(试卷模板请到教务处主页http://jw.zzu.edu.cn,点击"资料下载"-"试卷模板"下载、打印,用B5纸)、评分标准、参考答案、命题组成员名单、学生成绩登记表、考试工作总结及成绩分析、学生考卷等。以上材料由教研室主任或任课教师随同学生成绩一并上交院(系)办公室装订成册,建立管理档案,学校随机检查、调用。

3.考试工作的具体操作程序按照《郑州大学期末考试操作程序及要求》进行。

二、教材工作

1.教材选用优秀(A)级指标要求全部课程选用公认水平较高的教材,自编教材有一定数量获省部级以上奖。为此,学校要求2003年各专业、课程要根据专业方向、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及教材规划按照"郑州大学教材工作管理条例"教材选用原则进行,选用范围如下:

(1).全国统编教材;

(2).国家级规划重点教材;

(3).教育部推出的面向21世纪国家级课程教材;

(4).教育部举办的全国优秀教材评选活动中获奖教材;

(5).由高校知名学科带头人主编或组织编写的联合书目所列教材;

(6).经我校教材评审委员会评审,认为编写质量较高、有特色且能反映学科专业方向教材。

2.教材订购操作程序

(1).各门课程负责授课的教师根据上述教材选用原则提出教材版本并填写《郑州大学教材选用单》;

(2).教研室讨论或论证同意经教研室主任报所在院(系)院长(主任)审定签字后报教材科。教材已经确定后不允许因教师易人而随意变更教材。

(3).跨院(系)教材由任课教师或教研室共同协商教材版本并填表上报。

郑州大学教务处

2004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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