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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关于开展2021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1-08-30点击数:


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培育优秀教学成果,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1〕232号,附件1)要求,我校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结项的范围

1.2019 年度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原则上全部参加鉴定结项,不符合结项条件或有特殊原因不能结项的,项目负责人须写出书面报告。

2.2017年立项延期结项项目须参加本次鉴定。

3.2020年度河南省新工科和新农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可参加本次鉴定。

本次待结项鉴定项目清单参考附件2。

二、鉴定结项的条件

鉴定结项条件及具体标准详见附件1,其中在以下4项标志性成果中不少于2项:

1.项目成果在2所以上学校教学实践应用;

2.项目成果在CN期刊公开发表有反映项目研究内容的教育教学论文;

3.项目成果具有校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一流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规划教材、教学名师、专业认证等)支撑并能充分体现;

4.项目成果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上宣传报道。

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的标志性成果须在此标准上提高等级和数量。

三、鉴定结项方式

各院系教授委员会对本单位项目开展初步鉴定,给出鉴定工作书面意见,鉴定通过的项目推荐至学校参评;学校组织项目鉴定委员会通过审议材料、听取汇报、现场答疑等方式对院系推荐项目进行复评。重大和重点项目须进行汇报答辩,各项目负责人准备8分钟的结项汇报PPT,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

1.《河南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结项书》(一式七份,见附件3)

2.主要成果佐证材料:含反映该成果研究总结报告(须附国家科技部门认可的查新机构的查新或查重证明)、其他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包含学校财务系统经费使用清单)。主要成果佐证材料须单独成册,编写目录和页码,一式七份。

4.《河南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结项汇总表》(见附件4), 并填写网上汇总表:https://docs.qq.com/sheet/DZVZOeU5OcEhJbXBE

5. 延期结项、人员信息等有变动的项目需填写《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核表)》(附件5,单位签字盖章)及书面报告。

6.院系鉴定工作书面意见(院教授委员会签字盖章)

材料以院系为单位报送。每个项目材料单独装袋,并将《鉴定结项书》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袋的两面。文件电子版提交,每个项目一个文件夹,以郑州大学+项目代码+项目负责人命名,发送至邮箱:jwwxc@zzu.edu.cn

(三)报送要求

截止时间:2021年9月20日

报送地点:教务处教学研究管理科(综合管理中心235房间)

联系人:王晓川、李萍萍;联系电话:67783157

附件:

1.《关于开展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1〕232号);

2. 郑州大学待结项鉴定名单

3.《河南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结项书》

4.《河南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结项汇总表》

5.《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核表)》

教务处

2021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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