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1〕10 号)《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批省级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3〕253 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第三批省级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建成理念先进、覆盖全面、功能完备的虚拟教研室,锻造一批高水平教学团队,培育一批教学研究与实践成果,全面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各学院需根据建设条件申报。郑州大学第三批省级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推荐限额4个。
二、建设类型
1.建设范围。分为校内、区域性、全国性虚拟教研室。鼓励建设全国性、区域性虚拟教研室。
2.建设载体。分为课程(群)教学类、专业建设类、教学研究改革专题类虚拟教研室。
三、建设任务
1.创新教研形态。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探索突破时空限制、高效便捷、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结合的教师教研模式,形成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新范式,充分调动教师的教学活力,厚植教师教学成长沃土。
2.加强教学研究。依托虚拟教研室,推动教师加强对专业建设、课程实施、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评价等方面的研究素养,提升教学研究的意识,凝练和推广教学成果。
3.共建优质资源。虚拟教研室成员在充分研究交流的基础上,协同共建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知识图谱、教学视频、电子课件、习题试题、教学案例、实验项目、实训项目、数据集等教学资源,形成优质共享的教学资源库。
4.开展教师培训。组织开展常态化教师培训,发挥国家级教学团队、教学名师、一流课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广成熟有效的人才培养模式、课程实施方案,促进一线教师教学发展。
四、申报条件
1.高校教研室负责人应由国家级或省级教学名师、国家级一流专业负责人、一流课程负责人等高水平教师担任。
2.教研室成员不少于10人,具有相对稳定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和实践团队。
3.教研室所依托专业或课程已获批“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或“一流课程”。
4.虚拟教研室应已有实体教研室(须是河南省备案或者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基础。
5.依托虚拟教研平台(自建或第三方平台均可)定期开展教研交流和资源协同一学期以上的优先支持。
五、材料报送时间及方式
请申报学院组织填写《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申报统计表》(附件2)、《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推荐表》(附件3)、支撑材料(请汇总成一个PDF文件,大小不超过30M),于 2023年7月2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电子版(附件2需要Excel和PDF两个版本,PDF文件需要院长签字和加盖学院公章)发送至zyjs@zzu.edu.cn邮箱。
请申报教研室负责人加入申报工作群,纸质材料根据后续工作安排在工作群中另行通知。
附件:
1.《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批省级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3〕253 号)
2.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申报统计表
3.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推荐表
教务处
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