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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教育学院关于接受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学习考核录取办法
时间:2020-01-14 点击数:

按照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校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和《郑州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学习管理办法》(校教务〔2020〕1号)的基本要求,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仅适用于2019级一般情形转专业的学生。因兴趣和专长申请转至非资源紧缺专业以及在原专业学习有特殊困难的申请办法请参考教务处网站。

二、拟接受的人数

教育学和应用心理学各10人左右。

三、申请条件

符合《郑州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学习管理办法》(校教务〔2020〕1号)的基本要求。2019级学生第一学期专业(类)(平均绩点)排名在以下范围内,且未有不及格课程记录者,可申请一般情形转专业:主校区前15%;软件学院、护理学院前10%可申请转入。

四、学生在线报名

符合条件的学生只能申报一个专业,申请前,应充分了解拟报专业的人才培养及其发展情况、专业接受计划人数、考核录取办法、转专业带来的学业风险等,并于2020年2月9日至2月11日登录郑州大学教务管理系统(https://jw.v.zzu.edu.cn)及时慎重提交转专业申请,提交申请后不可更改。已报名学生应于2月13日再次登录郑州大学教务管理系统查看本人申请是否通过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的学生,应及时关注本院的考核通知,按照要求及时参加相应考核。

五、考核

教育学院成立考核录取工作小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组织复试考核,复试考核内容包括笔试和面试,复试考核时间为: 2020年2月19日-20日。2月23日前,学院完成对学生提交的申请的考核。2月24日12:00时前在教务系统录入考核成绩、提交院系拟录取名单,同时将纸质名单报送教务处学籍科。

六、录取

经学校批准后,学生凭教务处出具的《转专业调整通知书》,到学校财务处办理相关手续后到教育学院注册报到。自接到《转专业调整通知书》,1周内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解释权

本办法解释权归郑州大学教育学院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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