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
关于重新修订我校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论文基本要求的通知
时间:2013-09-10 点击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原《郑州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论文的基本要求》实行几年来,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有效地保证了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随着我校研究生教育的发展,特别是08年开始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以来,研究生尤其是博士研究生招生,导师自主权不断扩大,导师对博士研究生的资助力度不断加大,博士研究生生活、学习待遇有了较大幅度提高,在这种前提下,有必要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发表论文的要求,鼓励在高水平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严把出口关。根据以上情况,学校重新修订了我校研究生发表论文基本要求(见附件)。新修订的基本要求体现了重视质量、淡化数量的原则,同时细化到学科,充分照顾到了不同学科的需要。 
    现需要各分委员会根据上述要求列出各博士授权学科(可按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最有学术影响力期刊”(A类)及“高水平期刊”(B类)目录,有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培养任务的院系要同时明确专业学位博士要求。文科分会需在B类目录中用*号标出特别指定期刊。 
    A类期刊一般应是本学科国际一流刊物,文科各专业也可是本门类或一级学科国内顶级刊物,应严格甄选;B类期刊应注意选择被SCI、EI、SSCI、CSSCI等几大检索收录、水平较高、声誉较好的国内外核心期刊,杜绝那些低水平“垃圾核心期刊”入选,中文期刊应重视其国际影响力。文科各专业在甄选A、B两类刊物时可适当考虑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高等学校社会科学文摘》等几大文摘全文或部分收录论文。 
    请各分会在确定目录时根据上述精神,参考兄弟院校的目录,充分酝酿、慎重选择,4月30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提交学位办(格式见附件)。各分会提交的目录,学位办将组织校内外专家进一步论证后提交学位委员会认定。http://www16.zzu.edu.cn/msgs/vmsgisapi.dll/onemsg?msgid=1003221614092228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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