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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作者:生命科学学院   更新时间:2017-09-11 来源:本站点 (已浏览次)

为保证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激励本科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根据《郑

州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条件

1.符合教育部以及郑州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计算在绩点内的成绩无补考记录;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前三(四)年成绩总平均绩点排名在本年级所在专业排名前25%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它行政处分记录。

5对于符合上述条件,具有特殊学术专长和有突出培养潜质,在校期间曾获得省级以上发明、创新奖励的学生,可优先推荐。

二、推荐办法

1. 对各专业符合推免基本条件的学生进行综合成绩(课程成绩和附加分数之和)排名。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排名按照课程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2.综合成绩包括两部分,即学生前6学期课程成绩(平均绩点乘以100作为课程成绩,平均绩点以学校教务系统公布为准,保留小数点后4位)和附加分数。

3.附加分数由学科竞赛、学术论文、专利及其他成果四部分组成。附加分项目及标准如表1所示。

1 附加分项目及标准详表

附加分项目

获奖等级

加分标准

学科竞赛

挑战杯

国家级一等奖

30/

国家级二等奖

15/

国家级三等奖

10/

省级一等奖

10/

省级二等奖

7/

省级三等奖

5/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


特等奖

20/

一等奖

10/

二等奖

5/

三等奖

2/

全国大学生生命科学联赛

国家级一等奖

10/

国家级二等奖

7/

国家级三等奖

5/

省级一等奖

3/

省级二等奖

2/

省级三等奖

1/

数学建模

国家级一等奖

10/

国家级二等奖

7/

国家级三等奖

5/

省级一等奖

5/

省级二等奖

3/

省级三等奖

1/

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立项4/项,结项6/项)

10/

省级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立项2/项,结项3/项)

5/

校级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立项0.8/项,结项1.2/项)

2/

学术论文

(不含会议论文)

SCI收录与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30/

EI收录与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15/

核心期刊

5/

专利

授权发明专利(已授权)

15/

实用新型专利(已授权)

2/

备注:

同一作品(项目)同时在全国及省级竞赛获奖的,只计最高分,不重复计算。参加不同竞赛项目获奖的,分值可以累加。

集体项目(包括数学建模、挑战杯和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的科技创新奖励,项目组第1名成员按实际等级100%计分,第2-3名按50%计分,第4-5名按30%计分,其他成员不再计分。若比赛项目分初级组、高级组者,初级组计算分数降一个等级计算。

创新实验项目因个人原因,项目被取消或中断者,不得计分。

学术论文加分要求论文署名单位为郑州大学,第1作者100%计分,第2作者按50%计分,第3作者按30%计分,其余人员不再加分。如果导师为第一作者,名次依次顺延1名。已发表学术论文应提供期刊杂志或样刊,尚未发表、但已经被期刊录用的,需提交稿件录用通知原件。

专利应是已获国家授权并署名单位为郑州大学1100%计分,第2名按50%计分,第3名按30%计分,其余人员不再加分。如果导师为第1名,名次依次顺延1名。实用新型专利加分累计不超过15分,发明专利不受限制。已授权专利应提供专利证书原件。

其他成果包括各类竞赛,具体项目由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在校期间同年多次获得此类荣誉称号者,按分值最高一项奖励分值加分,不累加;不同年度获得此类奖励称号可累加。

获奖者需提供奖励文件或获奖证书原件。

三、名额分配原则

1.具备推免条件的学生如需要推免名额,需在学院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推免资格。

2.学院对申请者的综合成绩审核无误后,在专业内按照总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根据推免名额确定拟推免生名单,在学院公告栏张榜公示,公示期1周。

3.确定推免生正式名单后,上报学校教务处。

4.申请者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联系到接收学校(以收到对方学校研究生招生部门同意接收有效信函为准),过期未落实接收单位的,将不再保留其推免生资格。空余名额按综合成绩排名在专业内依次递补,直至额满为止。

5本实施细则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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