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科名称、代码
学科名称:生物学
学科代码:0710
二、专业简介
生物学(Biology)是研究生命系统各个层次的分类、行为、遗传、发育、生理、分布和进化,以及生物与周围环境的关系等的科学。21世纪的生物学必将在揭示生命本质的相关研究中取得重大突破,在人类健康、能源、粮食和环境等诸多领域发挥重要作用。
郑州大学的生物学学科发展历史可追溯到三校合并前的河南医科大学。1978年,河南医科大学获批生理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硕士学位授权点,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恢复研究生招生制度后首批授予单位。2000年三校合并成立新的郑州大学后,生物学学科得到了跨越式发展。2006年获生物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008年获河南省一级重点学科,2012年自主增设生物信息学二级博士学位授权点,2015年生物学入选河南省首批优势学科,2018年获生物学一级博士学位授权点,生物学与生物化学ESI排名全球前1%。
本学科现有博士生导师13人。师资队伍中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河南省“XX计划”专家、河南省科技创新杰出人才、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等。学科拥有省级教学、科研团队。拥有河南省功能生物大分子重点实验室、干细胞医学研究及转化河南省工程实验室等科研平台。本学科按照“基础研究站在学科前沿,应用研究服务区域经济”的原则,郑州大学的生物学学科的发展目标定位为创建一流学科,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生物学高层次专业人才。目前,已在细胞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动物生态与生物多样性科学、生物信息与基因诊断等方向形成鲜明特色与突出优势。
三、培养目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结合郑州大学“双一流”建设背景,郑州大学生物学博士研究生培养目标为: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热爱科学,能独立思考、团结协作、敢于创新、乐于奉献;树立实事求是、诚信为本的职业操守。
2. 对生物学研究领域的历史与现状有全面系统的了解,随时掌握其主要进展。对从事的研究方向及相关学科有广泛而系统的知识体系,并理解这些体系的核心概念。
3. 有能力获得在该学科特定领域开展探索性研究所需要的基本技能,能够在在生命科学相关的教学、研究和应用开发部门独立承担开拓性的工作。
4. 熟练掌握至少一门外国语;具有一定的国际视野,能熟练地进行国际学术交流。
四、基本学制
生物学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4年。硕博连读生的学习年限为4年,直博生的学习年限为5年。在规定学制内不能完成学业的,可以申请延长修学年限(以下简称延期)延期期限最长3年。经批准休学的研究生,复学后相应延长修学年限;经批准公派出国、出境联合培养或执行合作科研任务的研究生,在外学习时间计入修学年限。
五、研究方向
1. 细胞生物学
2.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3. 动物生态与生物多样性科学
4. 生物信息与基因诊断
六、课程设置
郑州大学生物学一级学科博士研究生课程设置表
课程类型 |
课程代码(原) |
课程名称 |
学时 |
学分 |
开课 学期 |
公共必修课 (4学分) |
996100202 |
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 |
32 |
2 |
1 |
996100102 |
英语(博士) |
32 |
2 |
1 |
|
公共及专业基础课 (4学分) |
166500202 |
生命科学前沿 |
32 |
2 |
1 |
166500102 |
生物信息学研究进展 |
32 |
2 |
1 |
|
学术活动和实践环节 (3学分) |
996400201 |
学术活动 |
10次 |
1 |
|
996400102 |
实践环节 |
16 |
1 |
||
博士生助教 |
16 |
1 |
|||
专业选修课 (≥4学分) . |
166600801 |
干细胞生物学研究进展 |
16 |
1 |
1 |
166600901 |
人类疾病动物模型 |
16 |
1 |
1 |
|
166601001 |
高级分子免疫学 |
16 |
1 |
1 |
|
166600401 |
基因组学研究进展 |
16 |
1 |
1 |
|
166600201 |
表观遗传学前沿 |
16 |
1 |
1 |
|
166600301 |
转录组学分析与应用 |
16 |
1 |
1 |
|
166600501 |
分子系统生物学 |
16 |
1 |
1 |
|
166600101 |
统计分析方法 |
16 |
1 |
1 |
|
166600601 |
生物计算方法与应用 |
16 |
1 |
1 |
|
166600701 |
生物类SCI论文写作与实践 |
16 |
1 |
1 |
|
七、学分要求
博士研究生的学分包括课程学分和论文学分。课程学分为研究生根据学科专业课程设置、通过课堂学习和课程考核而获得的学分。各学科门类课程总学分不低于15,不高于22,其中公共必修课4学分,学术活动和实践环节共3学分。论文学分为培养过程各环节所获得的学分,论文学分共25学分,其中开题报告、中期考核、预答辩3学分,学位论文16学分。具体要求如下表:
博士研究生学分要求表
课程学分 |
必修课 |
公共必修课 |
1)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2学分; 2)第一外语,2学分。 |
4学分 |
15-22学分 |
公共及专业基础课 |
1)公共基础课:跨学科课程,学分根据各学科专业实际情况确定; 2)专业基础课:培养单位内一级学科或跨一级学科设置的专业基础类课程,学分根据各学科专业实际情况确定。 |
≥4学分 |
|||
学术活动 |
参加博士生学术论坛、听取学术会议报告,1学分 |
1学分 |
|||
实践环节 |
1)进行实践能力训练,1学分 2)博士生助教,1学分。 |
2学分 |
|||
选修课 |
专业选修课 |
1)本学科和跨学科专业单列的专业选修课; 2)跨学科的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 上述各类专业选修课学分由各学科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跨学科课程应明确注明。 |
≥4学分 |
||
公共选修课 |
1)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1学分(必修); 2)研究方法论、英文科技论文写作等,1学分。 |
||||
论文学分 |
开题报告 |
3学分 |
25学分 |
||
中期考核 |
3学分 |
||||
预答辩 |
3学分 |
||||
学位论文 |
16学分 |
博士研究生必须根据培养计划通过课程考试或考查。必修课均为学位课程,学位课程成绩不低于75分获得相应学分,其它课程成绩不低于60分获得学分。
八、学位论文
1. 总体要求:按照国家规定,博士研究生的课题研究时间不少于2年。学位论文应当表明作者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并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新性成果。
2. 开题:开题是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开展学位论文工作的首要环节,要求研究生充分阅读国内外相关文献,撰写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应包含文献综述、论文选题依据、研究方案、预期目标与成果、工作计划等关键问题。
普招博士研究生在入学后第3学期(最迟不超过第4学期)、硕博连读生在转博后的第2学期(最迟不超过第3学期)原则上应完成开题。开题由各学科组织3-5名教授参加,以学术报告的方式进行。
3. 中期考核:中期考核是检查博士研究生个人综合能力及学位论文进展、指导研究生把握学位论文方向、提高学位论文质量的必要环节。中期考核原则上应在入学后第6学期进行;各导师组自行制定中期考核办法并组织考核。
4. 预答辩:博士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初稿,经导师审阅同意后,由研究生本人向所在学科或学院提出预审和预答辩申请。学位论文预答辩在正式答辩前3个月进行。
5. 论文评阅:学位论文在获得导师组认可,经学院的形式审核,并通过预答辩,方可提出进入评阅程序的申请。论文评阅在正式答辩前40天由博士研究生提出,由校学位办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5名校外具有博导资格的专家评阅。评阅结果及异议处理按照《郑州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双盲法评阅制度实施细则》执行。
6. 答辩:博士研究生答辩委员会一般应由5至7位具有正高职称或博士生导师资格的专家组成,其中博士生导师一般不少于4人,校外专家不得少于2人。答辩委员会主席由校外博士生导师担任。答辩委员会组成名单应事先报请教授委员会备案。
九、学术活动与实践环节
1. 学术活动:鼓励博士研究生参与学术交流和国际合作,拓宽学术视野,激发创新思维。学术活动环节要求研究生学习期间参加博士生学术论坛、听取学术报告10次以上,并参与讨论,填写学术活动记录表,记录学术活动内容和收获;至少参加1次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国际或国内学术活动并做学术报告。
2. 实践环节: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须在校内外有条件的单位或部门进行实习、实践,时间由学科和导师安排;博士研究生应参与助教。完成实习、实践环节且经考核后,获得相应学分。
十、科研成果要求
在攻读学位期间,博士研究生须以第一作者身份、导师为通信作者、郑州大学生命科学学院为第一作者单位发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术论文:
1. 发表1篇所属学科领域SCI源期刊JCR二区及以上论文;
2. 或发表1篇所属学科领域SCI源期刊影响因子≥ 3.0的论文;
3. 或发表所属学科领域SCI源期刊总影响因子≥5的论文;
4. 或作为并列第一作者在所属学科领域SCI源期刊发表影响因子≥10的学术论文,并列第一作者第一人、第二人同时满足申请学位科研成果要求。
5. 或作为并列第一作者在所属学科领域SCI源期刊发表影响因子≥20的学术论文,并列第一作者第一人、第二人、第三人同时满足申请学位科研成果要求;
发表论文内容应与学位论文研究成果密切相关。
十一、学位授予
博士研究生学习期满,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准予毕业;达到郑州大学博士学位授予要求,经过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授予博士学位。未达到科研要求者,可先毕业;达到科研要求后,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博士学位。
十二、培养方式
博士研究生培养实行以科学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负责制和以科研经费为引导的导师资助制。导师负对研究生进行学科前沿引导、科研方法指导和学术规范教导的责任。
1. 采取导师负责和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发挥导师组的集体作用。
2. 充分发挥研究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引导学生独立解决学位论文工作中的理论与技术问题,以培养独立研究能力。着力培养研究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 加强师生间、同学间的交流与沟通,采用启发式、研讨式的互动教学方式,教学相长,以提高研究生的综合科学素养。
4. 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应参加助教等工作至少一学期;在学期间导师应资助研究生参加国际、国内高水平学术会议。
5. 导师应对博士研究生的学术活动、学位论文开题、预答辩、答辩等全过程和关键环节严格把关,以保障培养质量。
6. 导师应引导博士研究生重视德、智、体、美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