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促进复试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司〔2020〕8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今年学院疫情防控工作和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主管研究生工作负责人、纪检人员等组成,对复试的具体过程进行指导和监察。
(二)成立复试专家组小组、资格审查小组、技术保障小组、防疫防控小组,各工作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1.复试专家小组成员由研究生导师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人员组成,每个复试专家小组人数不少于5人,包括兼职纪检人员1人。组长由相应学科负责人担任,负责组织本小组的复试工作。兼职纪检人员负责复试全过程的现场监督,并做出记录。设秘书1-2人,负责技术保障、考生资格审查,记录复试情况及复试材料的归档备案等工作。复试人数较多的学科可成立若干个复试专家小组。
2.复试专家小组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复试工作。
⑴复试专家小组成员是该专业硕士生导师或担任该专业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的教师,并且工作严谨、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当年无亲属报考相关学科、专业的研究生考试。复试专家组成员面试期间应严格遵守纪律,规范个人行为举止,不得迟到和擅离职守,不得擅自提前或者拖延考试时间。
⑵复试专家小组负责确定复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专家小组必须按照复试工作的基本要求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本单位研究生办公室专人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在评分前可召开复试小组会,研究制定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标准。
⑶导师和考生实行双向选择。
3.学院资格审查小组由主管领导、研究生办公室人员、专家组秘书组成,主管领导担任组长,负责对复试考生进行严格审查核验,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考前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复试“替考”,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中采取“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作弊。加强专家组成员遴选和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提高专家组成员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复试采用线上面试、线上资格审查的形式,资格审查需要所提交材料先提交电子版扫描件,原件保留报到时补交。(详细清单见资格审查项)
4.防疫防控小组成员由研究生办公室人员、复试专家小组组长组成,主管领导担任组长,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在复试工作中,有序安排,尽量降低人员密度,减少聚集。认真做好人员健康排查、场地安排、卫生消毒等工作。
5.技术保障小组由研究生办公室人员、复试专家小组秘书(技术助理)组成,主管领导担任组长,认真熟悉远程复试规程,合理配置复试设备,培训专家组成员,达到上线使用操作熟练,硬件支持到位,确保远程复试顺利进行。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二)坚持科学选拔的原则,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要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既要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一贯表现。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
(三)增强复试录取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切实提高工作质量。
(四)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五)坚持分类复试。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考生的复试分类进行。
三、复试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确定复试名单及复试差额比例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要求,在研究生复试过程中全面实行全程录像录音,加强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的监督,录像或录音的存储介质需由招生单位保存至考生毕业备查。
(一)复试名单根据复试分数线、复试差额比例,按照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1.复试分数线:已公布,详见学校网站(http://gs.zzu.edu.cn/info/1023/11024.htm)。
2.2021年我院不破格复试、录取线下生,上线考生人数不足的专业可通过调剂解决。
3.复试差额比例为1:1.2。
(二)复试方式和时间安排
1.复试方式:采用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进行复试,复试时考生不允许到校。复试平台:研招网;备用平台:腾讯会议。
2.复试时间:复试时间确定后,提前在郑州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官网上公告。
3.复试分小组进行,根据考生情况随机分配。复试考生名单在郑州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官网公布,并通过微信群通知到考生。
4.远程网络复试考场规则:考生严格按照《郑州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络复试考场规则》参加复试。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介绍及操作流程、操作指南、注意事项等内容通过考生微信群发送。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需要提交材料有(以下所提交纸质材料先提交电子版扫描件,原件保留报到时补交):
(1)《郑州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须知》所要求材料;
(2)个人基本情况登记表电子版1份;
(3) 三分钟个人风采视频1份;
2.提交时间:复试前完成(通过考生微信群通知所有考生)。
3.提交方式:提交电子版,考生将以上材料压缩1个电子版文件,文件命名:姓名+准考证号+报考专业的形式发到1620515407@qq.com邮箱。
4.学院对考生报考资格、相关证件(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复试资格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四)复试的主要内容及权重
根据学院招生专业特点,主要考核以下内容:
1. 专业素质和能力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②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③外语听说能力;④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具体内容与计分方式如下:
(1)外语水平(听力和口语):通过提问方式进行,满分按20分计,占复试成绩的20%。由复试专家组在面试时考核。
(2)专业能力:通过答题及提问方式进行,满分按50分计,占复试成绩的50%。由复试专家组在面试时考核。
(3)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通过答题及提问方式进行,满分按30分计,占复试成绩的30%。由复试专家组在面试时考核。
2. 综合素质和能力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考生复试时须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政审材料);②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④人文素养;⑤举止、表达和礼仪等。此项内容由复试专家组进行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复试成绩占比权重
复试成绩所占的权重为50%,初试成绩所占的权重为50%,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后,权重相加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折合百分制后×50%+复试成绩×50%。
4. 面试时抽题方式和原则
答题按抽签方式进行,复试前对复试专家打分标准进行统一。
5. 复试总成绩=外语水平+专业能力+实践(实验)能力考核,满分为100分,复试总成绩≥60分为合格。
6. 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善保存备查;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7. 对参加复试的同等学力考生(以报名时为准),加试科目为生物综合、分子生物学,考试时间为每科目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复试成绩及公示
1. 复试工作结束后48小时内在学院官网公示复试后排序名单(第一志愿考生、调剂志愿考生分别按综合成绩降序排列,如综合成绩相同,比较初试成绩)及专业招生计划。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在本院网页上统一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2.复试总成绩、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低于60分者、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体检结果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不予录取的考生不列入拟录取综合排序。不予录取的考生将在复试结果公示表备注栏中注明。
(六)体检
体检在入学报到时进行,具体方式和安排按研究生院的通知执行。
四、调剂
根据学校文件要求,学院接收生物与医药专业调剂生48名,调剂通知于2021年3月22日发布,开放12小时。总分280分,英语45分,专业课75分,符合教育部和我校要求条件的考生可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n)”申请调剂,审核通过后,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则视为自动放弃。审核通过并确认的考生,登录郑州大学研究生教育支撑平台(http://gs.zzu.edu.cn/info/1023/11049.htm,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360浏览器极速模式、谷歌浏览器或QQ浏览器极速模式)打印复试通知单。
调剂咨询电话:0371-67780920
五、录取工作
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人数按学校最终下达招生计划执行。
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监督与申诉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及复试专家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严禁发生违纪违规事件,违者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院纪检人员要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本单位招生领导小组报告。学校纪委及研究生院将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
(三)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责成复试专家小组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监督电话:0371--67783236
七、其他要求
(一)学院已在官网上向考生公布招生专业导师姓名、研究方向,供考生选报导师。复试前考生在报考专业方向依次选择3位导师,在相近专业方向依次选择1-3位导师。考生复试前登录郑州大学研究生教育支撑平台(具体网址见学校相关通知),核对自己基本信息,网上提交选择导师结果,下载打印《郑州大学2021年攻读硕士学位考生选择导师情况表》,签字后在复试时提交学院。
(二)录取类别的选择。我院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考生需按相关规定提供政审材料,完成调档事项。具体提交方式和时间以研工部通知为准。
郑州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