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省直保健对象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

作者:黄玲 发布时间:2023-05-04

省直各单位,中央驻郑单位:

2023年度省直保健对象健康体检工作将于6月至9月进行。现将体检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范围

1、省级干部,享受省级单项医疗待遇者及享受按副省长级标准报销医疗费待遇的离休干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任期内的高层次A类人才。

2、正厅级干部(含一级巡视员等享受同级医疗待遇者),一级高级法官、检察官,任期内的高层次B类人才。

3、副厅级干部(含二级巡视员等享受同级医疗待遇者),二级高级法官、检察官,国务院表彰的“全国劳动模范、先进工作(生产)者”,国务院批准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人社部、科技部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省委、省政府命名的“河南省优秀专家”, 省政府参事,离休干部,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知识分子,任期内的高层次C类D类人才

以上体检范围为省直在郑单位和中央驻郑单位人员。

二、体检时间

2023年6-9每周一至周五上午。其中6安排在职干部体检;7安排离退休干部体检;8-9安排高级知识分子、全国劳动模范、高层次人才等其他保健对象体检。各单位具体体检时间由承检医院另行通知。

三、承检医院

河南省人民医院(含阜外华中心血管病医院)、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郑东院区、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河南省老干部康复医院。

四、体检项目

具体体检项目见附件1。

五、体检人员名单报送

请各单位登录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网址: http://wsjkw.henan.gov.cn/),在“最新发布”搜索“2023年省直保健对象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下载并填写相关表格, 发送到省卫生健康委保健局邮箱szgbtj@163.com。请各单位务必于2023519报送体检人员名单

为加强保健对象检后健康追踪服务,填报本人手机号码,并准确填写身份证号。

2023年在职省级干部健康体检登记表》由保健室填写,书面报送省卫生健康委保健局。

六、体检费用结算

省财政供给的省直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全供、差供)保健对象的体检费用,由省财政统一支付。

事业单位(自收自支)、省管企业和中央驻郑单位的体检费用,体检结束后由各单位按实检人数直接缴承检医院。

七、工作要求

(一)请各单位按通知要求,及时准确报送本单位及所属二级机构(在郑单位)参检人员名单,以防因漏报名单错过体检时间。

(二)请各单位明确1名部门负责人(分管处室负责同志)及1名联络员负责保健对象健康体检组织和联络工作,确保电话畅通。体检结束后,请及时领取体检报告。

(三)承检医院要高度重视保健对象健康体检工作,加强领导,健全机构,通力配合,个性服务,切实提升体检质量。认真撰写体检报告注意检后追踪和健康管理。体检结束后3周内,将体检工作总结报省卫生健康委保健局。

八、相关部门联系方式

(一)省卫生健康委保健局干部保健服务中心(24小时值班)

电话: 63786120  63787120

地址:金水东路与博学路交叉口东南角200米

(二)省委老干部局医疗保健和生活待遇处

电话: 65902536  65902400

地址:金水路105号省委南院

(三)河南省人民医院健康管理中心(7号病房楼1楼东)

电话:65580321  65580743

地址:纬五路与经二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

阜外华中心血管病医院健康管理中心(门诊楼2楼东区)

电话:58686868  58680366

地址:郑开大道与永顺路交汇口向北800米路西(阜外路1号)

(四)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郑东院区体检中心(门诊楼9楼)

电话:66278599  17803719966(手机) 18336328630(微信)

地址:龙湖中环路与北三环交叉口西南角(平安大道与龙翔七街交叉口北500米)                          

(五)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体检中心

电话: 61667006  13938252635

地址:人民路与西里路交叉口,顺西里路向西50米路北(金水区西里路1-1号)

(六)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健康管理中心(全科医师综合楼北裙楼2楼)

电话:60908755  

地址:东风路与丰庆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

(七)河南省老干部康复医院体检中心(3号楼1楼)

电话:65929064  65355880

地址:东明路金水路向北300米路东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共河南省委老干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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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