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7月21 日下午,学校接到《河南省教育厅转发省机关事务局关于提供省直大中专院校职工无房人数的通知》,请校内各单位按照下列要求,认真做好统计工作。
一、统计范围
我校在职在编人员。
二、人员条件
1、郑州市户口;
2、年龄在45岁及以下;
3、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4、职工本人和其他家庭成员(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成年单身子女)在郑州主城区未通过购买、继承、受赠等方式获得产权住房,未承租保障性住房(包括军队住房)、未购买单位无产权住房。郑州主城区包括市区及郑东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和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三、时间要求
省教育厅要求学学校于7月24日前上报统计数据,所以请各位老师于7月24日(下周一)10点以前将统计表格(电子版)发至lipeilun207@163.com。
郑州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
2017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