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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郑州大学2010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5-13     作者: admin     浏览数:    分享到:

各院系团委: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下简称西部计划)从2003年开始,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每年招募一定数量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到西部贫困县的乡镇从事为期1—3年的志愿服务工作。西部计划旨在缓解大学生毕业、就业的压力,引导大学毕业生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
    2010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报名工作已经开始,请各院系团委在今年应届毕业生中认真做好相关宣传工作,积极引导同学们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建功立业。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共青团中央联合下发的《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的有关精神,进一步引导高校毕业生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促进区域经济协调中发挥积极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2010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将选派15000名(其中延期志愿者6300名,新招募8700名)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到基层乡镇一级从事为期1—3年的志愿服务工作,继续实施支教、支医、支农、基层青年工作、新疆双语教学(原新疆汉语教学)、灾后重建等12个专项行动,完善2010年延长为2年期、3年期志愿者和2010年新招募志愿者的管理服务工作,努力做好2008年2年期和2009年1年期志愿者的就业服务工作。
    二、主题口号
    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
    三、2010年宣传口号
    新西部、新生活、新成长
    四、志愿者报名条件
    1.具有志愿精神
    2.学分总绩点(或学业成绩)排名在本院系同年级学生总数前70%之内
    3.通过本校毕业体检和西部计划体检
    4.获得毕业证书并具有真实有效居民身份证
    5.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优先
    6.优秀学生干部和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
    7.西部急需的农、林、水、医、师、金融、法学类专业者优先
    8.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在西部地区者优先
    9.已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优先
    10.参加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的志愿者应累计有1个月以上基层工作、志愿服务经历或者曾获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主要负责人
    五、报名方式:网上报名。5月6日至5月26日,报名学生可登陆西部计划网站(xibu.youth.cn)和中国志愿者网站(www.zgzyz.org.cn)查看有关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具体如下:点击“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系统”,进入“2009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报名须知”。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后点击“报名”进入所示界面,如实填写所列各项后点击“确定”,系统提示注册成功。
    六、交报名表。志愿者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并附学习成绩单、身份证复印件一式四份。报名表必须由辅导员或院系团委负责人签字,并由所在院系党组织盖章后,于5月26日前交至校项目办(校团委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核。(为防止报名材料的丢失和混淆,请最好将材料装入信封或档案袋中。)
    交表后,请与校项目办(校团委)保持联系,确认自己是否通过审核,进一步了解服务地和服务单位的详细情况。
    郑州大学项目办设在校团委215办公室。
    电  话:67783156  联系人:陈 颖 李晓楠  孙 栋   
    七、政策保障
    2010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除享受国家规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外,享受《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0326号),《关于做好200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200416号),《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等文件有关精神。有关研究生加分和报考公务员加分相关政策以人社部发[2009]42号文件为准。
    即,一是自2010年开始参加西部计划的,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全国项目办于2011年1月15日前将符合加分政策的志愿者名单和电子数据库(包括地方项目)报送教育部有关部门。二是志愿者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报考公务员等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出省服务的和在本省服务的志愿者优惠政策必须保持一致,具体政策规定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
    各地出台的政策如优惠于以上政策则参照各地政策执行。
    八、经费保障
    1.志愿者补贴。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一定生活补贴。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680元,同时根据所在服务地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按照人事部、财政部《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全国有984个县、市、区纳入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每月津贴标准分别为:一类区65元,二类区120元,三类区215元,四类区370元,五类区640元,六类区950元),按月发放。具体标准由省项目办与本省财政厅联系后做相关解释。交通补贴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务地之间的实际里程发放,每年发放两次。志愿者的生活补贴和交通补贴统一拨付至志愿者所持银行卡中。志愿者所在服务县、服务单位要切实关心爱护志愿者,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有条件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志愿者适当补助。
2.志愿者保险费用。志愿者保险由全国项目办统保,保费为每人200元。
3.志愿者体检费。由中央财政按照人均200元的标准给予支持,全国项目办在志愿者到岗后按照各省实际到岗人数110%一次性拨付给招募省项目办,由省项目办根据实际情况分配。
    4.其它经费。各级项目办要积极争取在同级财政安排的专项工作经费中,列支培训、项目管理工作经费。服务县项目办应结合实际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将西部计划纳入当地年度重点工作范围,并将管理经费列入同级地方财政预算。
    九、工作要求
    西部计划始终是一项以育人为导向的工作,一直引领青年在参与志愿服务中增强大局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引导青年学生到西部基层就业创业,在实践中增长才干、成长成才。当前国际金融危机蔓延,国内就业形势压力很大,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尤为严峻。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希望各院系团委深刻领会和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大战略部署,全力以赴、全身心投入,做好2010年西部计划的宣传工作。要善于运用当代青年所接受和喜爱的网络、移动传媒等新媒体,充分利用手机信息、电子邮箱等多种形式,向每一个愿意参加西部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全面、准确、及时的发布西部计划相关动态信息;要突出西部计划的志愿服务特性,引导广大毕业生感受新西部、体验新生活、实现新成长,唱响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的青春主旋律。

                                                           共青团郑州大学委员会
                                                              2010年5月7日郑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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