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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统计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 “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0-11-18     作者: admin     浏览数:    分享到:

  为适应我校一流大学建设需要,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建立与培养目标相适应、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的招考制度,创新博士研究生选拔方式,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力度,扩大导师在招生选拔中的自主权,提高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选拔质量,根据我校《郑州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和《郑州大学2021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特制定数学与统计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1、成立郑州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 “申请—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学院领导、教授委员会和纪检人员组成。

2、学院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细则,监督落实本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

二.选拔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录取生源质量。

2、全面衡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3、充分尊重导师招生自主权,同时发挥专家组考核作用。

4、强化对申请人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等的综合考核,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型人才。

三. 申请类别及基本条件

(一)申请类别:

1. 以普通招考方式进行培养的研究生(以下简称“普招生”)选拔范围主要为我校及其他高水平重点大学或重要科研院所的全日制优秀应届、往届硕士研究生(含2018年9月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取得境外高水平大学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生均需于博士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申请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选拔要求及条件按下述“普通招考类别学生申请基本条件”执行。

2. 以硕博连读方式进行培养的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博连读生”)选拔范围仅限我校全日制在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选拔要求及条件按照《郑州大学硕博连读实施办法》执行。

3. 以直博方式进行培养的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选拔范围为本校和外校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选拔要求及条件按照《郑州大学选拔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管理办法(暂行)》执行。

(二)普通招考类别学生申请基本条件:

1. 本校和其他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重要科研院所应届硕士毕业生:

(1) 符合我校当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2) 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知识、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3) 已完成规定的硕士课程学习并且成绩优秀;

(4) 定向硕士研究生申请必须出具原协议单位的同意函;

(5) 具有较高外语水平,原则上达到以下条件之一:CET—4≥425或CET—6≥400或IELTS≥6.0或TOEFL≥85或GRE≥260或WSK、PETS5考试合格或   已在英文国际期刊上以第一(若导师排第一则可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过英文学术论文或通过学校组织的入学外语考试。

2. 其他申请者:

(1) 符合我校当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2) 原则上为全日制本科生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2017年9月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硕士生),科研成果突出的可适当放宽要求;

(3) 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潜力,取得较为显著的科研成果。如:省部级以上(含)科研项目骨干成员,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科研奖励,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发表(含已录用)SCI论文;

(4) 具有较高外语水平,原则上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 在英语语言国家或招生目录中可选考的语种语言国家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2) CET—4≥425或CET—6≥400或IELTS≥6.0或TOEFL≥85或GRE≥260或WSK、PETS5考试合格或已在英文国际期刊上以第一(若导师排第一则可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过英文学术论文;

3) 通过学校组织的入学外语考试。

四. 申请—考核程序

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的考核程序包括:网上报名、材料提交、资格审核、缴费及信息确认、笔试环节、综合能力考核与录取等。

(一)考生报名

1.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具体报名网址将在我校博士招生报名公告中公布;

2.所有考生(含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考生网上报名时务必按要求准确详实填写所有报名信息项,报名信息项填写不完整的不予准考;

3.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0日至2021年2月20日。

(二)材料提交

1. 本人签名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在研招网完成报名后导出、打印);

2.报考导师签字同意的《郑州大学“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登记表》;

3.个人陈述书及研究报告。内容包括学习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拟从事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设想;

4.推荐书。须由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教授分别签字出具。

5.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在读证明(入学前补交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6.本科及研究生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本科、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毕业生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7.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8.往届生提交硕士论文摘要和结论部分;应届生可提交大摘要和开题报告;

9.在重要SCI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复印件,招生单位规定以及考生自愿提供的其他申请材料;

上述材料,扫描整理成一个PDF格式的电子文档,在2021年2月20日前发送到研究生办公室联系邮箱:zhangsongqi@zzu.edu.cn。申请人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如实提供上述所列申请材料。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将根据学校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相关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五. 资格审查

1. 学院成立由主管院长为组长的“资格审查小组”,按照当年招生简章及各学科具体要求等,审查考生基本报考资格,并给予专业素质、学术水平、综合素质能力及培养潜质等方面初步评价以确定考生是否具有进入考核环节资格。

2. 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在2021年2月23日前完成资格审查,并在网上公布通过审核名单,以下情形将不予准考:

(1)经审查不符合郑州大学招生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者;

(2)未按照规定提交材料者;

(3)所提交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形者(如专家推荐书冒名签字等)。

六. 缴费及信息确认

学院通过资格审查并已经在学院网站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名单,报送学校研招办,学校根据名单进行缴费和信息确认。

1. 缴费及信息确认将在研招网进行,具体网址见博士招生信息确认公告。

2.缴费及信息确认时间:2021年3月4日至3月7日。

3.准予参加信息确认的考生均须按要求进行缴费、信息确认,并按公示信息提示补充完善报名信息及材料,否则视为放弃报考。

4.研究生院将根据信息确认及缴费结果确定并公布准考名单,考生可自行登录博士准考证打印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网址待公布)。

七. 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及专业课笔试

考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考试时间:

2021年3月13日上午8:30—9:00外语听力

2021年3月13日上午9:00—11:30外语笔试

2021年3月13日下午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政治

八. 体检

考生需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合格证明需在复试录取阶段提交学院。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 考核办法

申请材料通过初审后,我院按照一级学科或相近二级学科成立由5名以上(含5名,申请人选择的导师必须参加考核工作)考核专家组,考核专家组成员分别对申请人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定,同时根据招生专业的实际情况组织面试。

1.尊重考生和导师的选择权。严格落实考生和导师的双向选择原则。

2.考核分为笔试、面试和综合考核三部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权重的50%,面试成绩占总权重的50%,综合考核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考核:包括基础课程考试(100分,考试内容由高等代数、数学分析、泛函分析三门课程组成)和专业课程考试(100分,考试内容根据报考专业确定),其中,专业课程考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硕博连读生可免笔试,笔试成绩按95分计入总成绩;直博生可免笔试,笔试成绩按90分计入总成绩;普招生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发表SCI论文者可免笔试,其中,在中科院一区期刊发表论文者,笔试成绩按95分计入总成绩;在中科院二区期刊发表论文者,笔试成绩按90分计入总成绩;在中科院三、四区期刊发表论文者,笔试成绩按85分计入总成绩。若考生不同意上述成绩转换安排,可申请参加笔试。

(2)面试考核(100分):申请人将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学术现状的概述、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所具备的条件等内容以PPT形式进行阐述,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考核专家组对申请人的英语口语能力(10分)、专业素养(20分)、创新实践能力(20分)、研究报告(50分)等独立打分。

(3) 综合考核(100分):由考核专家组对申请人的政治素质、团队意识、身心健康等综合考核,并打分。综合考核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 考核结束后,考核工作小组成员按照无记名方式分别对申请者的考核情况进行打分。学院将以可复查的方式保存考核记录。

十. 考核内容

(一) 面试考核的专业性内容主要包括:

1. 申请人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

2. 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能力、科研能力、培养潜质。

3. 是否具有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

4. 外国语或专业外语(如文献阅读、写作、口语和听力等)测试。

(二) 综合素质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人文素质以及举止、表达和礼仪及心理状况等方面。

十一. 录取

1. 学院工作小组根据“申请-考核”制招生计划,综合考生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专家考核情况、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2. 在博士招生报名现场确认前,审核通过人员的申请、考核材料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考核汇总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并将审定后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3. 未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的名单,导师和单位不得向申请人承诺录取。

4. 通过“申请-考核”制选拔的博士研究生招生类别均为非定向就业培养,申请人被录取后必须全脱产学习,个人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学校,学习年限、毕业就业、缴纳学费政策及奖、助学金政策按学校规定执行。

十二. 监督机制及质量保障

(一) 建立招考过程监督保障机制。监督、规范招考流程,保证选拔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充分发挥“申请-考核”制的积极作用,具体包括:

1.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多渠道发布招考信息,包括招生政策、招生信息、招考办法以及录取结果等,接受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2.建立集体决策制度。由专家组对考生综合素质进行多元考核,建立集体讨论、集体决议、集体监督的专家组集体决策制度。

(二) 在申请和审核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永久取消其报考郑州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博士研究生资格,已被录取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三) 建立培养质量跟踪反馈机制。加强研究生培养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对于特殊人才全面加强培养,对于不适合培养的博士研究生实施分流淘汰,确保培养质量。

本实施细则由数学与统计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与投诉电话:0371-67780996。

 附件1 申请表.docx 附件2:郑州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doc

数学与统计学院

2020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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