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中心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细则(2021)

作者: 时间:2021-09-10 点击数:

郑州大学橡塑模具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细则

为进一步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鼓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充分调动研究生从事科研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激励研究生科技创新和形成积极、良好的竞争机制,根据《郑州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校研究生〔20199号文)、《郑州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校研究生〔20193号文),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郑州大学橡塑模具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细则》

成立由中心执行主任、副主任、导师代表、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和研究生代表组成的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制定本单位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细则,负责本单位当年研究生奖学金的申请、组织、评审等工作。同时成立由研究生组成的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小组(以下简称评审小组),负责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的统计工作。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取得正式学籍、完成注册后,可参评研究生奖学金。超出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博士4年、硕士3年)的研究生,不再具备研究生奖学金参评资格。

研究生奖学金分为学业奖学金三助奖学金(助教、助研、助管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用于资助学费,三助奖学金用于资助研究生在学期间的生活费等。

学术学位研究生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分别进行,评审时根据人数按比例确定奖学金名额和等级。

一、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

博士学业奖学金:

根据《校长办公会议决议通知》(〔2019136号)通知:2019级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按照新政策评审博士学业奖学金,其中一等学业奖学金金额为1.5万元,比例20%;二等学业奖学金金额为1.2万元,比例50%;三等学业奖学金金额为1.0万元,比例30%2019级之前的博士生标准为全额学费(10000元),发放比例100%

第一学年:按照录取时成绩(复试综合成绩)排序,确定奖学金等级。

第二学年到第四学年:根据中心当年学业奖学金指标情况,由评审小组会同研究生办公室成员和导师,分别根据《橡塑模具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研究生评分办法》对研究生进行单项评定,各项分汇总后按照综合排序名次确定学业奖学金等级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分为二个等次:一等学业奖学金比例为40%,二等学业奖学金比例为60%

第一学年:按照录取时成绩(复试综合成绩)排序,确定奖学金等级,学术型学位和专业型学位分别排序。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降5分,折算综合成绩。

1、推免生第一学年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其它学年与其他研究生均采用同样方法评定学业奖学金。)

2、入选学校优秀生源计划的考生(不占院系招生指标)优先。

第二学年到第三学年:根据中心当年学业奖学金指标情况,由评审小组会同研究生办公室成员和导师,分别根据《橡塑模具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研究生评分办法》对研究生进行单项评定,各项分汇总后分学术型学位和专业型学位按照综合排序名次确定学业奖学金等级

评审完成后,由评审小组对上述评分结果进行汇总排序、中心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审核,按照分值由高到低确定学业奖学金等级后公示,有异议者在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向评审委员会提出书面质疑材料,评审委员会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诉人复议结果。最终评审结果确认后上报研究生院审批。

二、研究生三助奖学金发放办法

全日制非在职硕士研究生(即工资关系和档案转入学校者)助学金7200//年,分12个月发放,600//月。

全日制非在职博士研究生(即工资关系和档案转入学校者)助学金发放比例为100%,第一学年21600//年,分为12个月发放,1800//月。第二至四学年30000//年,分为12个月发放,2500//月。

研究生可申请助教、助管奖学金,助教、助管奖学金按《郑州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执行。

三、研究生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当年奖学金参评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校级通报批评以上处分者;

2、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3、学籍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4、参评学年学业课程考试或考查成绩有不合格者、补考者、重修者;

5、科研工作中造成重大事故或损失者;

6、中期考核未通过者;

7、经导师考核认为没有按照要求完成相应科研工作者;

8、其他经领导小组确认应取消本年度参评资格的情况。

本方案由发布日期开始实施,橡塑模具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橡塑模具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2021910



橡塑模具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研究生评分办法

1、思想品德(10分)

基础分为6分,根据在校期间表现,按照计分细则增减,本项得分上限为10分,计分后总分为负分的,取消当年学业奖学金评选资格。


基本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德优良;

4.具有奉献精神、团队意识和合作意识。

计分细则

1、受到校以上表彰一次加2分,受到中心表彰一次加1

2、受到学校通报批评一次扣2分,受到中心通报批评一次扣1分;

3、获星级文明宿舍的,校级每个学生每次加0.2分,院级每个学生每次加0.1分,评选结果以研工部、中心发布结果为准;

4、办公室、宿舍安全卫生检查不合格,每个学生每次扣0.2分;

5、学年内课程缺勤一次扣0.2分(中心组织的课堂考勤);

6、不及时健康上报一次扣0.2分。


2、学习成绩(第二学年50分,第三学年30分,第四学年0分):该项评审由中心研究生教务员负责提供学习成绩,评审小组成员负责计算。

第二学年学习成绩评分计算公式:总绩点×满分分值÷4.3

第三学年:学习成绩由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成绩组成。其中,按要求通过开题报告者得5分,中期考核结果为优秀者得25分、良好者得23分、合格者得20专业学位硕士,通过实践考核者得25分。

3、科技创新(第二学年30分,第三学年50分,第四学年80分):该项评定由研究生办公室负责接收、科研秘书审核相关证明原件,评审小组负责统计分数。

发表论文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郑州大学(注:对于郑州大学不是第一署名单位的联合培养学生发表论文,培养单位是第一署名单位分数50%,仅限第一作者)。评审时需提交在线发表证明或检索证明或接收函。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导师和科研秘书审核签字确认。

①发表本专业论文(中科院分区):

大一区15, 小一区12分; 大二区10分,小二区8分;大三区6,小三区4分;四区,其他SCIEI 、中文核心论文3分。

注:论文仅限前三作者,第一作者100%,第二作者10%(导师第一学生第二,80%),第三5%

②获得本专业发明专利第1名(或导师第1作者、本人第2作者)得10分,第2名得5分,第3名得2分,第4名等得1分;获得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与SCI四区文章计分原则一致;专利以当年授权为准,且第一单位为郑州大学。

③参与编写国际、国家、地方及行业、企业标准(排名前三,署名须有郑州大学),与SCI四区文章计分原则一致。

④参加专业实践过程中完成的研究项目或阶段任务(排名第一)为实践单位(须为上市企业、或国有大中型企业)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效益证明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与SCI四区文章计分原则一致。

⑤参加校级(含校级)以上研究生论文大赛获二等奖以上者:第1作者(或导师第1作者、本人第2作者)得1分;获优秀奖者:第1作者(或导师第1作者、本人第2作者)得0.5分。

⑥参加校级(含校级)以上研究生专题论坛等研究生创新活动,并作大会宣讲报告:第1作者得1分;仅进行论文张贴:第1作者得0.5分;在校级(含校级)以上研究生专题论坛、研究生暑期实践等研究生创新活动中获奖得0.5分。

⑦获得研究生科研基金:主持得3分。

⑧获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科技进步奖:第1名得10分,第2名得5分,第3名得2分,第4名得1分,第5名及以后名次得0.5分。厅局级奖励:第1名得5分,第2名得2分,第3名得1分,第4名得0.5分,第5名及以后名次得0.2分。

⑨参加国内、国际学术会议做宣讲、张贴墙报、论文集收录等,第1作者得1分。

科技创新部分如有多项可以累计加分,封顶第二学年30分,第三学年50分,第四学年80分。统计的日期范围:往年92-当年91日,毕业年级到公示日期前一天。下同。

4、社会活动(5分):该项由评审小组会同研究生干部负责统计。封顶5分。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①参加学校、中心指定的各类重要会议,1次加0.2(最高加2分,检查总次数不足10次的,全部参加即加2),无故不到会1次扣0.4分;

②参加学校、中心组织的各类文体活动(含平时统一组织的训练、排练)1次加0.1(最高加2),无故不参加1次扣0.2分;

③获校级以上奖励或荣誉称号的,每项加2分(群体项目每项加1分),各种获奖可以累计,封顶2分;

③研究生干部由所在年级全体研究生民主评分考核,最高分2分,最低分0分,计算方法为去掉10%最高分和10%最低分后取平均数。

5、导师评审(5分):该项评审由各导师负责打分,评审小组负责统计。

导师根据本学年研究生的纪律表现(1分)、科研工作量(1分)、学术水平(1分)、实验技能(1分)、团队精神(1分)的综合表现给出评分。该项得分小于3分为不合格,取消本年度参评资格。



郑州大学橡塑模具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根据《郑州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结合中心实际,经研究,中心国家奖学金评审分为个人申报、初审和专家会评三个阶段。

一、个人审报

中心向全体研究生传达学校、中心关于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计分细则等规定,号召符合评审条件的研究生积极申报。拟申请国家奖学金研究生持导师推荐意见、个人申报表、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申报。申报者需保证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并承担相应责任。需要满足学校申报国家奖学金的最低要求。

二、资格审查:

中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初审小组负责对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收集和整理,审核发表文章、奖项等,一经发现造假篡改等不实资料,立即取消其在校期间所有奖学金的评审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三、初审

中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初审小组根据审核情况,分别对申报者的学业成绩、学术成果计分,并根据二项总分排名情况,按照11.5比例,提交专家组评审。排名按照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开排序,不区分专业。

量化考核指标为:总分=学业分值(20%+学术成果分值(80%)。

学业分值:主要指课程成绩,学位课程成绩的平均分×20%。按照各自专业统计,得分不分专业。

学术成果分值:

根据论文发表、专利申请、科技奖励、成果鉴定等情况进行计分。本项分数不设上限。得分最高者化为满分80分,后面申请者依此比例转化分值。论文分值不考虑影响因子。


科技创新计分细则

科技论文(按照中科院分区大区)及专利:

1.发表一区论文,第1作者80分(小一区,第一作者60分);  

2.发表二区论文,第1作者40分(小二区,第一作者30分);  

3.发表三区论文,第1作者20分;

4.发表四区、EI论文,第1作者10分;

5.在中文核心期刊正式发表学术论文:第1作者5分;

6.授权发明专利:第180分,第2名(第1完成人为老师)40分;

获省级科技进步奖者(郑州大学为主持或参与单位):

1.一等奖第一名400分,第二名200分,第三名100分,第四名50分,第五名25分;

2.二等奖第一名200分,第二名100分,第三名50分,第四名25分,第五名12分;

1、要求郑州大学为第一单位;

2、会议论文不加分;

3、此项可以累加,同一个项目获不同奖按最高计算。

4、按照发表当年分区为准。

 

四、确定人选

根据初审和专家组评审情况,综合排序,确定拟定人选。

五、公示

在中心主页及办公区域公示,公示时间为五天。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中心公示阶段向中心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

六、已获得过国家奖学金,第二次申报的,各类计分从获奖后计算,其科研成果、水平须比首次获奖时有明显提高。

七、研究生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1、在读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严重警告以上纪律处分者;

2、在读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警告纪律处分不足一年者;

3、在读期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4、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5、在学期间学业课程考试或考查成绩有不合格者、补考者、重修者。

八、评审组织

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中心领导、导师代表、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研究生辅导员和学生代表组成,负责中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和评审工作。其中,初审小组由中心领导、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研究生辅导员和学生代表组成,专家组由各学科导师代表组成。

九、本办法从发布日期开始实施,由橡塑模具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橡塑模具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2021910

Copyright @2012-2019 郑州大学橡塑模具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材料成型及模具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All Right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