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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刘红臻教授做客法学前沿高端论坛

日期:2024-07-01 信息来源: 浏览量:

2024年6月28日16点至19点,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副主任、《法制与社会发展》编辑刘红臻教授应邀为我院师生带来一场题为《中国自主经济法学知识体系的构建》的学术讲座。本次讲座由郑州大学法学院姚保松老师主持,我院金香爱老师、曹明睿老师、苗沛霖老师等40余名师生参与了本次讲座。

刘红臻教授围绕我国自主经济法学知识体系的构建问题展开讲述。

首先,刘红臻教授指出目前我国自主经济法学知识体系的构建存在较大问题。从实践功能层面而言,我国经济法学存在总论与分论“两张皮”的现实困境。从理论体系层面而言,我国经济法学知识体系尚未完全具备成熟的概念范畴、独特性的命题以及体系化的理论。

其次,刘红臻教授梳理了不同时期资本主义国家政府职能的转变。从自由放任主义下的夜警国家,到维护社会公益的福利国家,伴随罗斯福新政和肯尼迪平权运动,国家职能不断膨胀。为应对政府职能的扩张,各国加强法治以更好控制国家公权力的行使。据此强调,国家职能的转变也是对时代精神转向的回应,在经济法的学习过程中应充分考虑时代背景和具体制度。

再次,刘红臻教授提出,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针对经济法的存在基础和体系范畴应当形成两个基本认识。其一,为校正市场失灵问题必须进行国家干预,这是我国经济法的存在基础,也是国家之手对市场经济进行干预的合法性基础。其二,在我国经济法主流学说由纵横统一论发展为调制理论的背景下,我国经济法律体系应该进一步精简,体系范畴应该进一步廓清。

最后,刘红臻教授强调成熟的经济法学知识体系构建应当体现为权利、义务和责任的协调配置。据此,我国自主经济法学知识体系的构建的立足点也应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法律上如何配置和约束国家经济权力,二是在法律上通过何种程序和制度来保护市场主体权利。另外,刘红臻教授特别强调,经济法专业的学生不要局限于纯粹的经济问题,无论是政治学还是社会学都要融会贯通,扩展学习视野和思路。

随后,讲座进入与谈环节。

姚保松老师首先指出,刘红臻教授通过生动的案例,探讨了法学知识体系的自主性问题,强调各国法律体系需根据国情构建,讲座观点对经济法学习具有启示作用,对理解世界制度问题有重要价值。

金香爱老师对刘红臻教授深厚的经济法理论功底表示高度赞赏,并对刘红臻教授的观点进行细致分析,其中经济法的宗旨在于界定政府权力,解决授权和控权问题等观点统筹融贯,发人深省。

曹明睿老师提出,刘红臻教授站在理论的高点,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经济法政策性的功能发挥上提出了独到的见解。

至此,本次讲座圆满结束(文:高亚男、钟雨萌;图:钟雨萌;初审:方正;复审:杨妮娜;终审:赵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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