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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8-22    阅读次数 :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2016627号)要求,现将2016年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推荐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名额和对象

(一)推荐范围和名额:推荐人选应为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推荐名额:每个院(系)限报1人。

(二)推荐对象:

首先从符合条件的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中推荐人选,选拔的重点是在教育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的人员,在各自专业技术工作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做出重要贡献,其业绩、成果和贡献为同行和社会认可。

已入选“333人才工程”、“555人才工程”、“811青年人才工程”省级及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不再推荐。

二、推荐人选条件

推荐人选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专业技术人才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11日以后出生);

2、学术技术水平应分别处于国内或省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敏锐把握国家和我省战略需求和世界、国内科技发展态势,提出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3、应有承担或参与重大科研任务或重大工程项目的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原则上近五年内还应取得下列业绩之一:

1、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或2项以上省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2、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2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

3、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省部级社科类奖;

4、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重大项目、重要工程任务;

5、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名义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等国际著名检索系统收录2篇以上;

6、获省辖市(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排名前三位)或二等奖(排名前两位);

7、在教练执训工作中成绩显著,直接培养的运动员在世界或亚洲三大赛或全运会中获得奖牌,为我省体育事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8、在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中取得创新性成果,在提高教学质量方面成绩卓著,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作出突出贡献;

9、在文学、艺术、图书、新闻、出版等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重大贡献,在国内或省内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

10、在信息、金融、财会、外贸、法律和现代管理等领域,为解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11、在其他领域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大影响力。

(二)产业创新领军人才

为更好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811青年人才工程”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特点和需要,主动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本次推荐工作单独设置产业创新类人才申报指标。产业创新类人选除应具备专业技术人才的基本条件以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高端装备制造、现代金融、现代物流、新能源汽车、电子商务、航空经济、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引领支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势特色产业中非公企业的核心研发人员。

2、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良好的市场意识,有效组织并引领创新团队,组织开展技术含量高、关联度大、支撑引领作用较强的产业创新项目,在推进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积极贡献,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不占指标人选

对于符合上述专业技术人才基本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不占指标推荐: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中科院“<>计划”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等;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排名前五位)及中国青年科技奖等国家级科技奖励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重点资助项目(不含面上项目或一般项目)第一主持人;国家重大科研任务、科技计划和工程项目等第一主持人。

三、推荐程序

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文件规定向所在单位申报,各单位根据评选条件和相关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民主评议、群众推荐的基础上,对申报人员进行遴选,向学校等额推荐候选人选;学校对申报人员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推荐人选,统一报送省教育厅。

四、推荐材料

(一)书面材料

1、单位推荐报告1份(厅级干部、涉密人员要加以注明)。推荐报告中须注明联系人及电话。

2、推荐候选人选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3、推荐候选人选身份证复印件1份。

4、推荐候选人选《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新版)复印件1份(通过学校推荐后向教育厅报送时还需要原件,教育厅审核后退回)。

5、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证书复印件1份(通过学校推荐后向教育厅报送时还需要原件,教育厅审核后退回)。

6、《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1份。

7、推荐候选人选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推荐人选获奖荣誉证书复印件1套。另附清单1份(样式见附件1,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复印件按获奖级别从高到低排序,逐页标注页码,并与清单的页码栏一致,以便专家查阅。

出版的著作封面、扉页、目录,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刊物发表的论文发表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页复印件1套,同时需提供文献检索证明。另附清单1份(样式见附件2),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复印件逐页标注页码,并与清单的页码栏一致,以便专家查阅。

推荐人选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培训证书、论文、著作等原件,由相应的院(系)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查验,上报的复印件须由院(系)负责人员逐一审验并在复印件上签署“原件已核”和审核人的名字并加盖公章,评审过后不再退回。

每位人选的材料单独装袋,袋上注明“2016年度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字样,并写明人选姓名、推荐单位。

8所在单位出具的推荐人选考核材料1份。从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对推荐人选进行考核,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加盖推荐人选院(系)公章

9、推荐候选人选符合条件情况表2份。

以上所有书面材料均需使用A4规格的纸张。

(二)电子数据

通过“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个人信息采集工具”报送生成的RPU格式电子数据。

请认真核对填报的电子数据,确保电子数据与纸质材料一致,准确无误。

以上报送材料的具体要求、个人信息采集工具和有关表格请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ha.hrss.gov.cn“专业技术人才”专栏中的“下载中心”板块,或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学院网站http://hnzj.59iedu.com“政策法规”专栏查阅或下载。

五、报送时间

申报材料务于2016826日前统一报送至人事处537房间。逾期不再接收。电子数据随同推荐材料一并报送(使用U盘拷贝杀毒)。

联系电话:67781086       咨询联系人:杨耀民

 

附件:

1、获奖证书复印件清单(样式)

2、著作、论文复印件清单(样式)

3、《关于做好2016年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2016627号)

   相关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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