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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度省级和校级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0-06-30    阅读次数 :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校工程”,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加快中青年教师培养步伐,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实施办法》(豫教高〔2004〕240号,以下简称“骨干教师资助计划”)的规定,现就做好2010年度省级和校级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教学科研一线工作的专任教师。已获国家级、省级骨干教师、省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等重大项目资助者,不再申报。已获校级骨干教师资助者,不再申报校级,但可申报省级骨干教师。各单位要认真审核,避免重复申报。
二、申报条件
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其他条件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实施办法》(附件1)的规定执行。
三、资助名额及方式
各院系申报省级骨干教师不超过1名,申报校级骨干教师不超过2名。
“骨干教师资助计划”采取竞争择优、项目资助,培养人和支持项目有机结合的方式,对青年骨干教师进行重点培养。
四、申报时间和材料要求
各高校务于7月1日将青年骨干教师推荐人选有关材料报人事处537房间,电子信箱:kgk@zzu.edu.cn
须报送的材料包括:
1、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3,申报省级和校级皆用此表),一式7份,电子版1份(注:封面上的学科名称按照1997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中的二级学科填写),表格中学校意见栏由院系综合推荐人员情况认真填写。
2、申请人的学位证、任职资格证、教师证复印件一式5份。(原件单独袋装,注明单位姓名,审验后退回。)
3、申请人代表性科研成果(包括项目、论文、专著、获奖情况)证明复印件,申报省级一式5份,申报校级一式2份。
4、2010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申报汇总表(附件4)1份,加盖院系公章,电子版1份。
5、上报材料要用厚牛皮纸袋分装,并将《项目申请书》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袋的两面。
6、申报材料中的科研项目、论文、获奖情况均须标明主持人或参加人的顺序,证明、证件材料复印件需加盖院系公章。
7、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选拔和培养青年骨干教师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措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坚持标准,切实做好青年骨干教师的推荐工作。

附件:1.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实施办法
2. 我校获得往届骨干教师资助人员名单
3.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项目申请书
4.2010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申报汇总表


注意事项:表格中推荐信、学校意见内容需录入电子文档;代表性成果需要清单。表格、证书(学位证职称证教师证)、代表成果分别装订。
        


2010 年 6 月22 日 下载附件1
下载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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