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资管理

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度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考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6-11-02    阅读次数 :



校内各单位:
    为建立健全高层次人才激励约束机制,提高人才引进和培养效率,调动广大高层次人才的工作积极性,根据《郑州大学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管理暂行办法》,我校将对来校工作满两年的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进行工作考评。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2002年7月1日至2004年7月1日引进的博士、取得学位回校工作的在职培养博士和引进的具有副高职称以上的教师。
    二、考评时间
考评工作从2006年11月6日开始,到2006年11月20日结束:
11月6日—11月10日  传达文件、安排部署、个人填表;
11月11日—11月19日  个人材料展示;召开考核测评会议;
11月20日             汇总上报考评结果。

    三、考核程序及注意事项
考评工作根据被测评人的教学科研工作表现,结合其博士科研启动项目进行。考评程序如下:
1、被测评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郑州大学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考核表》(一式两份)。
2、院系召开考核测评会议。被测评人进行述职答辩;专家组成员打分,填写《郑州大学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考核测评表》;
3、确定等次。计算被测评人平均得分,经专家组评议后,确定被考评人的考核等次。
4、院系汇总各项材料报人事处。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各单位评出优秀人员不得超过本单位参评人员总数的20%。
不合格人员经学校核实情况后,在校内予以通报警示,次年再次参加考核。考核仍不合格者将调离教学科研岗位,档案转入校人才交流中心。
    四、考核要求
    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加强领导、认真核查人数,防止遗漏考评情况的出现,防止考评工作走过场,确保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考评工作的顺利完成。
相关表格可从人事处网站师资队伍专栏下载。
附件:1、郑州大学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考评结果单位汇总表
      2、郑州大学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考核测评表
      3、郑州大学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考核表
下载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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