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资管理

关于2004年度省级特聘教授申报工作的补充说明

发布时间 :2004-10-12    阅读次数 :
根据教育厅的要求,申报特聘教授必须对岗申报,我校现设省级特聘教授岗位24个,其中17个岗位经学校推荐、教育厅评审已确定人选。目前,空岗学科为有机化学及应用、化工工艺及机械、建筑设计及理论、结构工程、眼科学、行政管理、凝聚态物理。
如申报未设岗学科的特聘教授,必须同时提交《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岗位设置申请表》和《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候选人推荐表》及相关材料。另根据教育厅的多次要求,凡申报特聘教授的候选人,如目前为处级以上干部的,在上报材料时必须写出个人保证,即:保证特聘教授评审通过后,辞去行政职务,全身心投入科研教学工作。
特聘教授设岗及申请工作,必须结合院系学科建设进行。申报特聘教授岗位及候选人必须有院系推荐报告。院系推荐报告中也必须明确:特聘教授通过评审后,院系将按照文件规定兑现各项工作科研条件。

咨询电话:7781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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