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资管理

关于对第二批省级和校级青年骨干教师资助对象进行中期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4-10-12    阅读次数 :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了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加快中青年教师培养步伐,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河南省教育厅于2001年底实施了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我校配套实施了郑州大学骨干教师资助计划。目前,第二批省级和校级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的培养期已满2年,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郑州大学将对第二批省级和校级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进行中期考核,现将有关考核事宜通知如下:

一、 参加考核的教师要实事求是地填写《郑州大学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中期考核表》(一式三份),所填教学工作量、科研成果、获奖情况及承担项目,均应为2002年12月以后完成和承担。

二、各院(系)要认真组织骨干教师中期考核评议会。由接受考核的教师向考核专家委员会汇报工作情况和项目进展情况,并就专家委员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最后由考核委员会主任综合各位委员意见,在《郑州大学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中期考核表》上填写评价结果和意见。评价结果必须明确档次,即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

三、《郑州大学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中期考核评议表》(一式三份),经院(系)审核后务必于2004年10月28日以前报送学校人事处科技干部科,电话为7781086。

四、各院(系)应在单位内提前公布骨干教师中期考核评议会议的时间,鼓励本单位教师旁听。

五、学校根据考核情况,对考核优秀者进行表彰,对考核不合格者暂停资助。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核的,由院(系)出具情况说明,报送学校人事处备案。
 

附件1:郑州大学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中期考核表(省级和校级皆用此表,word格式;纸型:a4)
附件2:郑州大学省校两级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名单(word格式;纸型:a4) 下载附件1
下载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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