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参保职工:
日前河南省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对生育保险待遇申请程序有所调整,现将河南省医保中心《生育保险待遇申请办理须知》转发如下(见附件)。请按要求办理,填写有关表格,并将相关材料于每月20号前及时交至政楼535房间。
特别提醒:预产期在暑假期间的职工(含其配偶无工作单位的男职工),请于7月20日前到行政楼人事处535房间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申请的相关备案。
联 系 人:朱奎 李晓霞
联系电话:67781088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 生育保险待遇申请办理须知(新).doc
附件2生育保险定点机构就医审批表.xls
人事处
201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