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按照省医保中心的要求,参保人员在出差、探亲期间因急诊住院的,或异地安置人员因急诊在非定点医院住院的,应在住院当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所在单位将外出原因、发生时间、地点、就诊医院、疾病名称等有关情况以书面形式报省医保中心,在工作人员备案后由单位留存,在参保人员出院报销时一并提交。根据此要求,我校参保职工有以上情况发生时,须在3个工作日内,由所在院系、部门将其外出原因、发生时间、地点、就诊医院、疾病名称等有关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学校人事处535房间.
联系人:朱奎 李晓霞
联系电话:0371-67781088
郑州大学人事处
201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