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与环境学院关于接受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学习考核录取办法​

水利与环境学院

关于接受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学习考核录取办法

为做好我校2017级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根据教育部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校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和《郑州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学习管理办法》(校教务【2014】12号),依据专业特色,特制定我院《接受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学习考核录取办法》。

一、申请条件及要求

(一)接受条件

1.符合《郑州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学习管理办法》规定、第一学期成绩排名在专业前15%、同时符合其他转专业条件且有转专业意愿的理工科学生,

2.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的。

二、组织实施

按照《郑州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学习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于资格审核通过的学生,学院将按照拟转入专业的相关要求,成立考核录取工作小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学生进行考核。

三、考核接受办法

1. 考核方式:面试

2. 成绩组成:转专业复试成绩由两部分组成:(1)全校性公共课程:微积分A、大学英语、大学物理C(1)(拟转入地理信息科学专业的学生不计大学物理C(1))的成绩总分换算百分后占50%;(2)面试成绩占50%

3. 排名原则:按照全校性公共课程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部分总成绩,依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最终拟接受转专业学生名单。

四、办理程序

办理程序按教务处主页《郑州大学关于2016级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要求具体办理。

水利与环境学院   

2018.01.25     

附录:2017级水利与环境学院拟转专业接受比例及人数汇总表

专业

拟接受转专业比例

拟接受转专业人数

水利类

15%

31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15%

12

环境工程

15%

9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15%

12

地理信息科学

15%

8

注:(1)凡自愿转入我院水利类大类的学生,一年后按水利与环境学院大类分专业细则进行,分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和水文与水资源工程专业;

(2)转入我院面试时间于3月5日见水利与环境学院网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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