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学年“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工作方案

水利与环境学院

2017-2018学年“三育人”先进个人

评选工作方案

根据学校郑大党文【201835号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弘扬师德风范、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发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热情,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共同努力推进构建和谐学院和创造发展先进性学院的进程,总结学院师德建设和“三育人”工作,现将学院2017-2018学年“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评选范围

20172018学年在学院各工作方面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的在职教职工。

.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教育事业,政治立场坚定。

2、爱岗敬业,勇于担当,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为己任,恪尽职守,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

3、弘扬科学精神,积极承担教学、科研、管理和其他工作任务,治学严谨,教书育人,勇于创新,大胆实践,教学水平、学术水平和管理水平突出,科研成果显著,师德高尚,职业操守优良,深受职工和学生的好评与拥戴。

4、顾全大局,团结互助,无私奉献,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努力提高自身思想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具有大局意识。

5、廉洁奉公,坚持原则,求实创新,讲究效率,公道正派,作风民主,吃苦耐劳,做事磊落光明,坦荡朴实,关爱他人,主动、热情、及时、周到地为师生员工提供优质服务。

三、评选名额分配

郑大党文【201835号文件规定,学校分配给学院“郑州大学三育人”先进个人推荐比例为3%,由学校于教师节进行表彰;

学院评选“水利与环境学院‘三育人’先进个人”,拟按职工总数的5%比例考虑,在2018年教师节前进行表彰。

推荐名额:按照差额推荐原则,按各系级单位职工总数的12%进行推荐,最终由学院党政联席会扩大会议确定人选,各单位分配推荐名额如下。

单位名称

在职教工人数

推荐名额

水利水电系

25

25×12%=3

水文与水资源系

16

16×12%=1.922

交通运输系

29

29×12%=3.483

环境与市政工程系

23

23×12%=2.763

地理信息系

20

20×12%=2.42

实验中心

18

18×12%=2.162

党政办公室

14

14×12%=1.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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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程序、方法与要求

各单位要认真负责、积极组织,在单位教职工会议总结、交流“三育人”工作经验及成绩的基础上,通过民主评议和推荐,确定提名候选人;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推优荐秀,弘扬先进,把一学年来在学院各项工作中表现优秀、贡献大、群众公认的同志推荐上来,以充分展现各单位教职工的精神风貌。

学院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召开专题党政联席会扩大会议,评选审定上报学校和学院两级“三育人”先进个人的人选。先评选确定郑州大学“三育人”先进个人的人选,再评选出水利与环境学院“三育人”先进个人的人选。学院将于教师节前夕,在学院橱窗展示“三育人”先进个人的先进事迹。

学院将评选出的学校“三育人”人选的先进事迹材料,进行归档并上报学校“三育人”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评选时间

1612日召开支部书记会议,动员部署学校、学院“三育人”评选推荐工作;

2612日~622日:各单位自行组织教职工交流“三育人”工作经验,并于622日下午500以前将推荐人选名单报学院组织人事党务办公室;

3626日(星期二)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扩大会议,审核评议,确定最终人选;

4627日~73日学院公示20172018学年“三育人”评选推荐结果;

574日,学院整理材料并上报学校。

:郑州大学“三育人”先进个人审批表

   

                                           中共水利与环境学院委员会

                                                水利与环境学院

                                                2018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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