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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年05月22日 11:29 发布人:马一茗 信息来源:学生管理科 点击:

各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23-2024学年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要按照《郑州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及本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2023—2024学年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确保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准确无误。测评结果需按要求公示3个工作日。

二、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束后,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将学生测评成绩及时准确的登录在《郑州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上,经年级辅导员和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签署意见后,报学生处审核备案。由学生处统一安排装入学生本人档案。

三、时间安排

即日起,各学院可根据工作实际,开始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郑州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登记表》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如有其他问题,请联系:学生管理科

电话:0371-67781112。

附:《郑州大学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

http://www5.zzu.edu.cn/student/info/1008/1521.htm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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