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结奋斗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

作者: 时间:2022-11-22 点击数: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不断巩固全国各族人民大团结,加强海内外中华儿女大团结,形成同心共圆中国梦的强大合力”。历史之河奔腾向前,伟大复兴壮阔恢弘。新征程上,我们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动各民族团结奋斗,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

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到实处,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原原本本学习研读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认真领悟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紧密联系党的百年奋斗历程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加深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中国式现代化等重大问题的认识,深刻理解党的二十大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的战略部署,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精神上来,增强各民族共同走向现代化的自信心和主动性,增进“五个认同”。

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纲”,所有工作要向此聚焦。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党员教育、社会教育体系,构建课堂教学、社会实践、主题教育多位一体的教育平台,通过有形、有感、有效的活动形式,教育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正确把握共同性和差异性的关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各民族意识的关系、中华文化和各民族文化的关系、物质和精神的关系。引导各族群众深刻认识到,我们伟大的祖国是各民族共同缔造的,中华民族的美好未来也要靠各民族共同开创。要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营造“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浓厚氛围,不断增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不断实现各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必须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鼓励共同奋斗创造美好生活,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民族地区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变化、新要求,积极拓展走向共同富裕的新视野、新空间、新领域、新路径。主动对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等重大战略,用好差别化区域支持政策,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高质量发展步伐,不断增强发展的韧劲、潜力、核心竞争力,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各族群众。

营造各民族互嵌式社会环境。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是顺应我国社会发展大趋势、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重要途径和必然要求。要深入实施“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大力推进城镇化、信息化建设,创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社会结构和社会条件,努力实现空间共聚、文化共享、经济共融、社会共治、心理共识,促进各民族在理想、信念、情感、文化上的团结统一,推动中华民族成为认同度更高、凝聚力更强的命运共同体。

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文化认同是最深层次的认同,是民族团结之根、民族和睦之魂。在五千多年历史中,中华民族创造了璀璨夺目的中华文明,为人类文明进步事业作出了重大贡献。要坚定文化自信、增强文化自觉,传承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突出各民族共有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形象,增强历史自觉、文化自信。要大力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搭建桥梁,共同讲好各民族手足相亲、守望相助的动人故事。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增强中华文化认同,引导各民族在文化上相互尊重、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借鉴,丰富各族人民的精神文化生活。

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要全面贯彻落实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健全民族工作法律法规体系,依法保障各族公民合法权益。依法妥善处理涉民族因素的案事件,保证各族公民平等享有权利、平等履行义务,确保民族事务治理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广大党员干部要增强“国之大者”的思想自觉,做维护法律权威、严格执法的模范,做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动经济社会繁荣发展的表率。

(来源:中国民族宗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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