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代孕母亲引发的伦理问题

文章作者:女性关怀中心 访问次数: 发布时间:2016-05-24

论代孕母亲引发的伦理问题
 

 
摘要: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在造福人类的同时,也对传统的伦理道德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代孕母亲的出现是高科技发展和人类自身生育权利需求的结果,因其改变了传统的父母亲子关系,从而引起更多的争议。

关键词: 辅助生殖技术; 伦理学; 代孕母亲

中图分类号: G91214

Reproductive ethical confusion caused by the surrogate mother

Yang Rujing , Wang  Xuemei

Department of reproduction medicine, the third affiliated hospital of zhengzhou university,  zhengzhou  450052

Abstract :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modern science technology, assisted reproduction technique (ART) shakes the traditional reproductive ethic and challenges while it brings happiness of being parents to infertile couples. Surrogate mother is not only the result of high science technology and the generational right in need fertility human, it changes the traditional paternity or mother-son relation. So it brings more controversy.

Key words : Assisted reproduction techniques ; Ethics ; Surrogate mother

 一九八六年,人类历史上第一个代孕母亲在一份合同上正式签字,报酬为一万美元,又开启了一个生殖医学伦理大辩论的纪元。代孕母亲,顾名思义是指出借或出租自己的子宫代替他人生育后代的妇女。具体做法是代孕母亲可以提供自己的卵子,通过人工授精,孕育委托方的孩子;或将他人在体外受精发育后的胚胎植入自己的子宫。经过足月妊娠后,所生下的孩子交给委托方,代孕母亲从此以后不再与孩子有任何往来,即代孕母亲不参与抚养孩子的活动。

代孕这一技术打破了传统的生育观念和生育秩序,作为一项新的技术,它犹如一把双刃剑,给众多家庭带来欢乐的同时,也带来了相应的法律和伦理问题,因而引起相关部门的密切关注〔1〕。

作为生殖技术中的一个特殊环节,代孕母亲的出现带来了不少新的伦理问题。为了因疾病等问题不能或不愿怀孕的妇女,代孕母亲甘愿冒风险,帮助她们得到了从血缘关系上讲比领养更亲近的孩子,为她们带来了家庭的快乐。从这点来看,代孕母亲合乎伦理道德。然而,从社会总体来说,代孕母亲的出现势必会影响到一些家庭的稳定性,所引发的伦理争议远比单纯的人工授精或体外授精复杂和激烈。

(一)破坏传统家庭伦理,亲子关系复杂化,可能会出现辈分不清以及关系错乱现象

人类从群婚时代过渡到一夫一妻制的个体婚姻时代,父母子女关系明确,社会确定了亲子身份的认定原则:基于供卵、受孕、分娩集于母体不可分离,母亲身份根据出生事实确定,即“谁分娩,谁为母”;父亲的身份则根据母亲的婚姻关系确定。这条原则客观上反映了自然生育的亲子规律,也是基本的关于家庭的传统伦理观念。

然而,代孕母亲的出现,扰乱了这些自然规律。由于代孕母亲角色的介入,导致了法律的父母与遗传的父母分离,从而使亲子关系复杂化,加大了亲子关系的确认难度。例如,有报道称,印度有一名妇女借助人工生殖技术为其亲生女儿充当“代孕母亲”,结果为女儿生下一个孩子而引起轩然大波。人们不仅要问,谁是这个孩子的母亲?可想而知,这个孩子长大了也会陷入“谁是母亲”的困惑中。中国是凭出生母体确立亲属关系, “代孕”会动摇亲属关系。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孩子属于提供精子和卵子的人,我国《民法》又明文规定,不得买卖人体, “出租”人体其实就是钻法律的空子〔2〕。被人操纵进行体外受精的受精卵和胚胎处于什么地位?有人认为,胚胎是人,受精卵是人的开始。因为他们是人,就应该尊重他们,不应把他们作为工具手段来使用,不应该伤害他们,不应该未得到他们本人的同意,因此,不能像摆弄一管试剂那样去处理和操纵胚胎〔3〕。不管是从法理和伦理上去分析,代孕行为均与我们的社会进步背道而驰,这容易引起社会伦理关系、继承关系、抚养关系的混乱,不利于代孕所生儿童的健康成长。

 (二)使女性成为“生育的机器”或使女性商品化

代孕母亲的出现,还会导致人类生育动机发生深刻的变化,把生孩子推向市场。在西方国家,愿意成为代孕母亲的妇女情况比较复杂。有的想体验怀孕和生孩子的感觉;有的因曾经做过人工流产,抱着“赎罪”的心情想替别人生孩子。但是,绝大多数代孕母亲是出自经济利益考虑,她们大多是穷人,目的是为了赚钱。这种靠生孩子赚钱的现象,使代孕母亲变成了制造和加工婴儿的机器,使婴儿变成了商品。这在有些国家已经发展成为一种新兴行业。而我国潜藏的“代孕网”,以盈利为目的,置法律和伦理常情于不顾。代孕者用其身体作为怀孕工具,本身已违反了伦常。代孕中介机构不顾法律约束,将女性身体作为商品,更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卫生部明确规定,中国严禁把人工生殖辅助技术商业化和产业化,禁止实施代孕技术。并规定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当在医疗机构中进行,以医疗为目的,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三)亲属关系复杂化,易导致近亲婚配

由于代孕母亲神秘化的特点,代孕出生的人并不明确自己的血缘关系。代孕子在法律上是否享有了解其真实身世的知情权?如果有,则其知情权又和父母的隐私权产生冲突;同时,如何收集、管理这些代孕亲子的信息资料,以免日后出现近亲结婚甚至乱伦的行为至关重要,但这又和代孕当事人之间的保密要求形成冲突。

对于卫生部目前“禁止实施代孕技术”的规定,众人反应不一。持反对说的专家、学者认为,禁止代孕商业化是无可厚非的,但是在我国严禁代孕未免过于武断,不符合我国的传统生育观和计划生育的基本政策,并且剥夺了无妊娠能力妇女的生育权和建立家庭权,造成社会对这些妇女的歧视性待遇。

我国没有任何一部法律明确禁止“借腹生子”。像现在完全禁止,会将走投无路的夫妻逼到民间代孕的路上去。虽然不能生育的群体在人类群体中的比重不大,但这一群体的生殖伦理将会影响整个社会和人类。因此,从法律上确定代孕技术所生子女的法律地位,规范其父母子女关系;从舆论上加强宣传教育,调节新技术与伦理之间的冲突,使代孕技术更好的为人类服务,已成为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通过法律的强制手段明确代孕技术的应用条件、范围、程序及法律后果。把“有利于后代原则”规定为该技术的基本原则;把代孕技术的范围限定在具有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资格的医疗机构及合法婚姻关系的不孕配偶范围内,从而增强人们的婚姻观念;建立严格的代孕登记制度,规定代孕次数,从而最大限度地制约近亲婚配的发生;明确代孕母亲的法律后果,确保亲子关系、亲属关系的有序性等。

修正人性原则 代孕技术与伦理之间的冲突,本质是人性原则与技术原则之间的冲突,即在被认为是人性原则(如生命神圣、人类尊严、自然权利等)的东西与被认为是技术原则(如生命质量、生殖合理性等)之间的冲突。修正人性原则以适应技术原则,这方面的理由有:第一,人性本来就是一直处在自我丰富的过程中。比如生殖控制,并不是现代技术才有的事情;第二,技术原则受到科学的支持,而科学在近代一直被认为有着最高的精神价值,它客观、有效、造福于人类,因此科学的原则本来就是符合人性的原则。加强舆论宣传,使人们对代孕技术产生一个共同的认识;利用妇联、工会、居委会等组织机构大力宣传婚姻家庭法律法规并协调处理好各种家庭矛盾,从而使人们感受到家庭的凝聚力与感召力,借此主导舆论和影响人们的情感等。

 参考文献:

1.       黄邦道  代孕行为引起的法律问题探究。重庆交通学院学报(社科版)。2005;4(1):47-49

2.       李东红, 王晓红。助孕技术的发展对人类生殖伦理观念的冲击。 山西医科大学学报(基础医学教育版) 2003;5 (2):208-210

3.       章凌 ,王向丽. 浅谈赠卵助孕中的伦理道德问题. 中国性科学.2005; 14(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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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杨如镜   王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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