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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二奶的克星:走近女子"维权"公司

 
包二奶的克星:走近女子"维权"公司
 
凡是社会有一种需求,都会摧生一种行业,郑州女子维权公司的出现便是其中一例。为招揽业务,这些女子维权公司,或有针对性地撒发传单,或将广告张贴在公众场所,有的则干脆贴在电线杆上,其内容大体是:调查丈夫的婚外情,对丈夫包二奶进行取证等。据了解,这一行业颇有方兴未艾之势!个中姣姣者,生意还相当兴隆,正在招兵买马,以应对纷至沓来的客户。 
  对于这一新兴行业,郑州朝野看法不一。喝彩叫好者有之,曰"有助于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而大摇其头断然否定者亦有之,曰"探人隐私,违犯法律"。 
  对于公众关注的这一问题记者进行了调查,发现"女子维权公司尽管时髦,其实是行走在维权与违法的独木桥上,一摇三晃,并不顺畅。 
 是 "维权"还是为了赚钱 
  搞企业的宗旨就是为了赚钱,女子维权公司虽然高高举起的是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旗子,其宗旨也是为了赚钱。 
  记者利用了自己是女性的优势,轻而易举地和一家维权公司取得了联系,接电话的女性干练而老到,约我去公司详谈。我编造了自己丈夫经商后经常夜不归宿的苦恼。她们一口承当:这事交我们办,只要提供丈夫有关资料和行踪参考,他们就会调查清楚,或者拿出他不轨的铁证,或者还他们清白。他们还不无调侃地说了句:"决不冤枉一个好人,决不放过一个坏人"。接着列出了价码:6000元,先付一半定金,全部搞定之后再付另一半。我以太贵为由推辞,他们价降至3000元,但我已走出了"公司"的房门。 
  第二天,我又摁响了设在一栋旧楼内的又一家维权公司的门铃。一进门,我就先询问收费情况。一位不到30岁的女性接待我,她是这家公司的负责人,看来很有经验,有针对性地做我的思想工作:"咱们女人受坏男人欺骗的日子不能再过下去了,你今天容忍他在外边拈花惹草,他明天就会一脚把你蹬掉,再觅个花容月貌。把他的事查清,一是握住证据让他就范,二是为以后有个准备,现在即使多花几个钱,值啊!"话回到收费上:单是查第三者姓名和家住哪里,1000元就够。如果要弄到他们在一起的床上照片或亲吻镜头,要上万元才行。他介绍说,上个月接手一项业务,调查一个在郑州发了财在外地包养了一个"二奶"的"案子",公司6个高手配备先进设备,蹲点设伏伪装盯梢,拿到了各类权威铁证,包括床上镜头,一下就制伏了那个负心汉。因为异地"办案",差旅费非寻常可比,开价6万,心满意足的女主人甩手就递过来10万元。
 
 一波三折的"维权"生涯 
  维权公司侦探们的生活,远不是传闻的那样充满浪漫。为办一个"案子",特别是"大案要案",往往一波三折,使"侦探"们苦不堪言。一个已与记者成了朋友的维权公司经理,向记者讲述了几个案例。 
  案例之一:一个40多岁的王女士,其丈夫一年多来对她又打又骂百般折磨,逼她离婚。她哭诉说,丈夫原来是个厂办学校教师,每月就那几百块死工资。后来她与丈夫共同办公司,依靠她的几个亲戚,因倒卖钢材发了财。后来又是她的帮助,结识了外贸几个手眼通天的业务员,联手搞进口纸张的销售,发了大财,但丈夫都只答应给50万元。听说丈夫在珠海买了房,弄了个女人养着,还生了儿子,就是拿不到证据。我们接手了这桩案子,就亲自带了几个人在珠海一个多月,不仅查清了这位二奶的行踪住处,还查清了丈夫给这位二奶购房的底单。不但如此,还拍到了她丈夫与那二奶的十几幅生活照,然后这个女人手握证据,把那负心丈夫告上了法庭,判了个重婚罪,分得了大部分家产,价值上千万元呢!这桩案子很成功,可我们的一个"侦探"妹妹在执行任务中,被汽车撞断了双腿。 
  案例之二:维了妇女的权,遭受男人的报复,是经常的事。今年五月接手了一位年轻妇女要调查其丈夫婚外情的案子,我们的一个侦探潜入那双"狗男女"苟合的房间的床下,准备录音,结果被发现,痛打一顿,又以偷窃的罪名拉到派出所……这饭,真的不好吃啊! 
  案例之三:遭受威胁,当我们"办案"为受害姐妹们维权的时候,自然需要侦察。然而,我们碰到足智多谋的对象时,我们自己反而成了被伤害的对象。今年3月份我们接手一个案子:一个部队复员的男人施美男计,迷倒了一个有钱的寡妇。两人同居一年多,这男人把寡妇的钱悉数骗到手中,然后"蒸发"了。我们历时半个月,查到他的行踪,正当我们的人准备撤走时被发现,被其暴打险些送命。 
  这位维权经理不无感慨地说:"我现在是进退两难,越干越怯,只要能找到个差不多的行当,她也不干这种成天偷偷摸摸的活儿了!"  
 
"侦探",各有一本洒满血泪的苦经 
  记者走访了几家"维权"公司, 从接触的维权侦探的情况看,都是健康表像下的病态,外表上爽朗干炼,但往深里谈,谈到知心处,各人都有一本洒满血泪的苦经。 
  一位姓杨的"侦探"称世道难测,人心可畏,发誓这辈子不再找男人。她认为,男人一旦有了钱,没有不忘恩负义变坏的。原来,她上大学时遇到一个苦苦追求她的男生。这男生来自一个偏远的小县城,是靠了她的父母才留在郑州的。刚开始时对她好得不得了,结了婚,有了孩子,日子本应说是春光灿烂的。可是他在单位又遇到了一位高干的千金。双双陷入爱河不能自拔,非但时常夜不归宿,而且公然宣布已与她没了感情,非离婚不可。这位杨女士离婚后,带着对各式各样陈世美的仇恨,参加了这个"维权"公司。 
  一位维权公司里的经理姓黄,她的手下清一色的娘子军。用她的话说,男人没有一个好东西,碰到婚外情的案子,她特别来情绪,很有"阶级感情"。原来,她是受婚外情的丈夫折磨出来的,用她的话说,她丈夫--那个狗男人,恨不得杀了他。黄经理与丈夫原来做服装批发生意,发财后男人变了,不但不操心生意,还不常回家,偶而回家也没有好情绪,对妻子完全失去了兴趣。她起了疑心,竟发现丈夫竟然与2个女人有婚外情,于是撤掉了摊铺,离了婚,走上了"维权"之路。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在几乎所有的"维权"公司中,少数男子一般只充当保镖或办案配角,担纲者大都是女人,而这些女人,多为离异单身,很多人是带着极端的情绪而进行工作的。 
 
 维权公司,行走在维权与违法之间 
  "维权公司",不论其从业者如何带着情绪工作,也不论其公司怎样名曰维权目的是赚钱,但客观上,这公司的行为对那些违法包二奶,违犯公德搞婚外情是一种威慑,对于受害女性,是一种支持,对正义是一种伸张。何况,他们帮助受害妇女调查取证,在法庭拿出一指证根据,从而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帮助受害女性争得法律的保护,因此,它受到了欢迎。 
  鉴于此,一些法律工作者认为,维权公司的行为是合法的,他们从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角度行事,调查法律必须的证据,为受害妇女服务,服务过程中收取合理费用,社会应理解支持。  
  但不同的看法也很坚定:维权公司这种调查取证,使用的是只有公安政法机关才拥有的手段和权力,对我国现行的法律,这些手段和权力,只赋予相应的政法机关,寻常公司无权使用。 
  持否定意见的另一种根据是,维权公司工作类似国外的私家侦探。他们在"办案"过程中,绝对不可能不影响他人的生活,相当作法则侵犯了别人的隐私权,这就在本质上违犯了法律。他们在侦察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使用窃听、窃照器材,这样的行为就为国家法律所不容,是要受追究的。 
  维权公司目前就是这样,一方面高举着维护妇女正当权益的大旗,支持着国家法律法规,同危害法律的不良分子作斗争;另一方面,又面临着法律对其行为的拷问。何去何从,社会,呼唤着相关法律的出台。  
 
(转自千龙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