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承担妇联组织在维稳中的责任
全国妇联印发《关于深入贯彻全国综治维稳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通知》
日期:2010-05-06 中国妇女报
本报消息 全国妇联日前印发了《关于深入贯彻全国综治维稳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通知》。
《通知》指出,5月3日,全国综治维稳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开。为深入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妇联组织作用,积极参与推进学校、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承担妇联组织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责任
今年以来,个别地方发生了针对小学生、幼儿园儿童的恶性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社会影响恶劣。对此,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依法严肃处理犯罪分子,精心治疗受伤人员,切实加强校园安全防范,严防类似案件再次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各级妇联组织要不断提高对新形势下综治维稳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一要摆上位置,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积极参与综治维稳工作纳入妇联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二要主动配合,配合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综治维稳的相关工作,坚持维权与维稳并重,大力推动解决妇女儿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社会和谐;三要积极作为,结合妇联实际,找准参与综治维稳工作的着力点,依托平安家庭创建、和谐家庭建设及巾帼文明队等载体,面向基层、面向家庭,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为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稳定的社会环境多做工作。
二、突出重点,发挥妇联组织优势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
各级妇联要在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根据综治部门的统筹安排,发挥组织建在社区、村组的优势,积极参与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努力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一要了解情况,排查问题,按照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要求,做到“五清”,即流动人员底数清、刑释解教人员底数清、吸毒人员底数清、闲散青少年底数清、特困家庭底数清。二要推动问题的解决,积极反映妇女群众的合理诉求,面向弱势妇女儿童开展困难帮扶,推动解决妇女群众的实际问题。三要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和复杂信访问题的能力,疏导群众情绪,化解矛盾纠纷,配合党委政府维持一方稳定。
三、守土有责,切实做好妇联所属托幼园所和儿童活动中心的安全保卫工作
社会安全最重要的是人身安全,最让人牵挂揪心的是孩子安全。目前,妇联系统共有4000多个托幼园所,600余个儿童活动中心,一些地方还创办了“留守儿童之家”等工作阵地。各级妇联要把维护所属托幼园所、儿童活动中心的安全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妇联一把手要负总责、亲自抓,切实承担第一责任;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深入抓。一要立即行动,开展园所和中心的安全管理检查,排查不安全因素,查找薄弱环节,出台具体措施,切实解决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二要健全制度,建立健全门卫、值班、检查等安全管理制度,严格管理责任,充实安保力量,防止不法分子进入园所和中心,切实保护儿童的安全。三要加强教育,面向儿童特别是留守儿童开展安全自护教育,提高孩子们安全自护的意识和能力,要特别关注留守女童的人身安全,因地制宜,采取措施,为儿童安全健康成长提供保障。
《通知》强调,各省区市妇联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妇联要将参与矛盾纠纷大排查、开展妇联所属托幼园所和儿童活动中心安全管理检查的工作信息,于2010年5月25日前通过电子信箱报送全国妇联权益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