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2010届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19日浏览次数:
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好!
    首先祝贺你们经过几年的刻苦学习,即将踏上一段新的征程!此时此刻,你们心中一定会回想起许多美好的大学时光,以及许多难忘的人和事……相信你们永远不会忘记,正当经济拮据,面对高额的学杂费一筹莫展,为了每个月的生活费愁眉紧锁的时候,是国家助学贷款及时向你伸出了援助之手,使你可以和其他同学一样免去后顾之忧,安心地学习和生活,最终得以顺利完成学业,走向社会,去开创属于自己的一片天地!
    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国普通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普通高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国家助学贷款是大学生凭借自己的信用申请的贷款,是你们踏入社会的第一笔信用记录。国家鼓励大学生利用信用贷款完成学业,并通过国家助学贷款的实施教育大学生维护个人信用,在维护个人信用的基础上,你们还肩负着改善和提高国家信用状况的历史使命,希望你们能不负期望,成为自强、自立、诚实、守信的一代。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贷款学生如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且未办理相关展期手续的,经办银行在计收罚息的同时,定期在公众媒体上公布违约贷款人的个人信息及违约行为事项,并依法追究违约贷款人的法律责任;同时,大学生借用国家助学贷款的有关信息还将被记入全国联网的个人征信信息基础数据库中,成为个人信用记录的一部分。征信记录将被广泛应用与留学、创业、购车、购房、信用卡等贷款申请的审核中,对大学生的生活、事业将产生重要影响。
    目前我校已有300余名贷款毕业生因未按期支付利息导致个人征信信息基础数据库产生不良记录,这些毕业生中的不少人近期申请住房贷款时因不良信用记录被拒绝,这才想起与学校联系、归还所欠利息,但为时已晚,希望同学们以这些毕业生为戒,珍爱自己的信用记录,提高信用意识。
    根据有关规定,对于贷款人违约比例达到20%的学校将暂停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业务,更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也将无从贷款。为此,学校将采取通过定期在校园网、国家助学贷款网公布没有按时还款的贷款学生的情况,通知贷款人工作单位或父母督促其还款等一系列措施,促使学生及时还款。
    亲爱的同学们,人无信寸步难行,信用是人一生最宝贵的财富。国家助学贷款是你们踏入社会的第一笔信用记录,千万不要因一时的疏忽而给自己留下不良的信用记录,进而影响今后正常的工作和生活,也不要因自己的过失而让其他需要贷款帮助的学弟、学妹们不能如愿得到银行的贷款支持。
    “滴水之恩,涌泉相报”,学校和银行不求同学们有何回报,只希望你们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学习好、工作好、生活好,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真诚地希望你们做诚实守信的模范,认真遵守还款协议,按时、足额还清所借的国家助学贷款及利息,为自己的信用记录写上光彩的一笔,用实际行动塑造当代大学生良好的社会形象。我们相信,今天你们以郑州大学为荣,明天郑州大学将以你们为傲!
    祝同学们事业有成,鹏程万里!

                                                           学生处
                                                        2010年5月12日

附:如何办理提前还款
    方法一:直接到行政楼222房间报下院系、姓名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直接打印还款批复表并盖章,不用在网上提交申请,然后持批复表、现金到河南省内农行网点进行还款即可。
    方法二:
    (1)登陆河南省国家助学贷款网(http://www.haedu.net.cn)个人贷款系统(用户名:10459+身份证号,初始密码:123),提交提前还款申请,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老师在河南省国家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中能及时看到你的还款申请,网上审批盖上“郑州大学国家助学贷款业务专用章”并上传至河南省国家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个人贷款系统;
    (2)个人从河南省国家助学贷款网下载打印“提前还款批复表”(可黑白打印),每笔贷款对应一份“提前还款批复表”,批复表盖有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电子签章,没盖章的批复表无效,“提前还款批复表”自批复日起20日内有效,过期作废;
    (3)如果你在河南省境内,拿着盖有电子签章的批复表到比较大点的农业银行网点进行还款手续,一般市级城市的农行网点都可以办理,县级城市农行网点因为农行培训力度不够暂时还不能办理;若在省外,可委托在省内的朋友或同学,只要拿着打印出来的带电子签章的批复表和现金或卡均可到比较大点的农业银行柜台办理还本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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