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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集中军事训练中安全防事故工作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1-04-21  来源:武装部   点击量:

各军训连及校内有关单位:

为确保军训工作顺利进行,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安全防事故工作,要把安全防事故工作放到首要位置来抓,克服麻痹思想,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建立健全安全防事故组织。军训连建立安全防事故小组,各院(系)负责军训的领导是安全责任人,要定期检查安全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整改并向军训团报告。

三、凡动用武器前,必须做到:先验枪后操作,不准枪口对人和拿枪开玩笑,不准私自拆卸武器,防止发生武器零部件丢失和损坏,严格遵守武器出库和进库制度。

四、凡参加军训人员,要严格遵守训练场纪律,严禁在训练场打闹,开玩笑,防止发生摔伤扭伤等。

五、实弹射击时,要严格组织科学安排。严肃射击场纪律,任何人不准随意在射击场拿枪进行瞄准,射手要按照规定的子弹进行射击,不准私自多打子弹,没有打完的子弹一律上交;严禁私藏子弹,任何人不准私自拿子弹,违者要严肃处理,造成后果者,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六、训练期间,学生严禁私自外出,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不酗酒,不吃不洁净的食物,不喝生水,注意防火、防盗、防触电,防止各种疾病、传染病和各种事故的发生。

七、 军训团每天逐日对各连进行安全记分评比,对安全防事故好的单位及个人要进行表扬和鼓励,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郑州大学军训领导小组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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