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国家宪法日“礼赞宪法”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日期: 2020-12-04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全面实施,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河南省教育系统国家宪法日“礼赞宪法”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教政法函〔2020〕634号)要求,现就我校开展2020年国家宪法日主题教育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二、活动时间

12月1日—12月6日

三、活动安排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根据实际情况,围绕主题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宣传教育的重要论述;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具体内容和活动形式可适当调整。

1.继续推进“学宪法 讲宪法”网上学习和“宪法卫士”答题活动。“宪法卫士”活动开展以来,我校高度重视,有关单位积极协作,全校师生踊跃参与。截止到目前,已有5万多名学生参与了学习,取得显著成效。各基层党委、党组织要以本次活动为契机,引导广大学生持续参与宪法学习和答题,进一步在我校师生中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

2.继续开展第七届宪法晨读活动。12月4日,学校将在法学院模拟法庭设置主会场,组织师生开展“宪法晨读”活动,让大学生感受宪法的尊严,各单位可结合自身情况开展形式多样的晨读活动。宪法日当天,教育部将在北京设立主会场,组织开展“宪法晨读”活动。可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http://qspfw.moe.gov.cn),收看网络直播,同步跟读,开展宪法教育。(见附件1) 第七届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安排.docx

四、工作要求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将组织开展宪法宣传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落实。要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着力加强体验式实践式教学,切实提升宪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宪法教育有机融入升旗仪式、主题班会、社团活动,通过专题讲座、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多种形式,着力培育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的校园法治文化。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认真梳理“宪法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将参与“宪法晨读”活动的数量、学生人数、主要做法、典型经验及其他活动开展情况形成综合文字材料,附带活动情况的图片,于12月6日12:00前报送至党委宣传部(邮件统一命名为:XX单位 2020年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主题教育活动材料总结)。

邮箱:xuan@zzu.edu.cn。

联系人:马仁杰,电话:67781216。

中共郑州大学委员会宣传部

共青团郑州大学委员会

2020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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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话: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学大道1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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