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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期间加强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研工部    信息来源 :     发布日期 :2015-12-24    阅读次数 :

研究生培养单位、全体研究生:

    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15年12月26日至28日进行。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期间普通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教办学【2015683号)精神,为维护正常的考试秩序,有效避免考试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现就加强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期间我校研究生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考试期间在校生管理工作

    培养单位在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期间,要按照学校的工作安排,开展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对没有教学任务的研究生,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各培养单位在考试期间要每天对所有研究生在校情况进行统计研究生有事需要请假,各培养单位要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并掌握外出研究生动向,并在28日统一将签到及请假情况报党委研工部备案。

二、强化在校生思想教育工作

培养单位要在考前采取多种方式,对在校研究生开展法制教育和纪律教育,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考试舞弊的相关条款,让广大学生明确考试舞弊行为的危害性和违纪成本,不因一时失足而毁掉自己的一生。要加强道德教育、诚信教育和价值观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观、成长观和成才观。要教育学生,只要参与考试舞弊,不管涉及到谁,不论情节如何,必将受到严肃处理。各培养单位如有发现在校研究生有考试违纪等可疑情况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三、严肃追究责任

    培养单位要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对参与考试舞弊的老师和研究生,一经查实,依照党纪政纪和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等,坚决追究其责任。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5年12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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