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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度研究生新生国家助学贷款申报等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人 :研工部    信息来源 :     发布日期 :2015-09-10    阅读次数 :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保证2015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有序开展,现将2015年度新生国家助学贷款的申报与信息录入等工作安排如下:
     1、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最高申请额度研究生为12000/年。
     2、本科阶段贷过款研究生阶段再次申请助学贷款的同学网申时需要院系开据同意贷款的说明(汇总名单,盖院系公章),于914日(周一)17:00前将汇总表交至研工部201室做学籍异动;
     3、请各培养单位及时完成本单位新生贷款的资格审查、申请、上报工作,逾期不补。学生提交材料后,网上申请可选择个人注册、申请或者本单位集中录入的方式,申请过程中若出现无所在专业问题,请及时联系研究生院研工部处理,请勿错选。
     4、贷款规模上报
     研究生辅导员统计本单位贷款需求进行上报。具体操作方法为:统计本单位2015年级在校生人数及2015级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人数;
     5、新生网上申请注意事项
     1)家庭住址务必详细到村民小组或者具体到小区及楼号;
     2)申请学、住费至少1000元,且学、住费及生活费必须为100的整数倍;
     3)学生须正确填写学号(影响贷款发放)、考生考号;
     4)两个联系人信息必须正确填写,如有特殊情况请向研究生院研工部说明;
     特别注意:研究生注册的时候院(系)一定要选择研究生院,两年制的同学要选择专业名称里有2年制的相关专业,若不存在相关专业请联系研究生院添加,联系电话:67739179    

请各单位严格审核贷款学生所需材料是否齐全,申请表及汇总表集中上交。
   新生申请贷款学生需前往院(系)现场办理申请手续。
     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
     提交:申请表原件(表上需加盖高中或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公章并且由申请学生本人签字),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未获得学生证的提供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家庭户口本首页和户主页复印件各一份。
     在线系统使用帮助:http://gs.zzu.edu.cn/download.aspx?firstId=6(研究生院—资料下载—研工部列表中)
     如有问题请及时电话咨询,咨询电话:67739179

附件:  国家助学贷款学籍异动申请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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