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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22届毕业生展期办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    信息来源 :     发布日期 :2022-07-08    阅读次数 :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确保2022届毕业生贷款展期工作有序进行,请各培养单位辅导员老师及时通知所有需要办理展期的学生于2022年7月7日起登录系统提交展期申请(注意:7月7日前已提交过网上展期申请的学生须重新提交展期申请)。具体内容如下:

1、办理对象:

在校期间(通常是毕业班)考入研究生(硕士、博士)的学生(须为全日制),按学制年限进行展期。

2、办理手续:

网上申请:

(1)申请展期的学生请于2022年7月7日起登陆在线系统申请,先点击进入“贷款展期申请”概要页面;

(2)通过“申请”按钮,打开贷款展期申请基本信息页面,如下图所示;

(3)选择需要展期的贷款合同如下图所示:

正确填写展期后的相关信息后,点击“确认”后保存展期申请。若有多个合同,需要全部选择,避免造成部分合同展期成功。

纸质材料提交与申请:

已网申过的学生需于2022年9月1日起提交展期纸质材料,办理展期手续需提交的材料有:

(1)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展期申请表》见附件1(注:申请表须有录取学校有关证明和印章)。

填写展期申请表中“原贷款到期日期”一栏,应严格按照学生自己系统中查询到的“贷款到期日期”进行填写,而非“毕业日期”或“贴息截止日期”;填写展期申请表中“展期后贷款到期日期”一栏,如贷款合同为2015年之前的,应按照系统中的“贷款到期日期”一栏的日期加上新学制来填写,如贷款合同为2015年(包括2015年)之后的,直接按照系统中的“贷款到期日期”一栏的日期进行填写(因2015年以后的贷款合同不再延长贷款年限,只延长贴息时间,所以展期后贷款到期日期不再变更)。

借款人须本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以上材料上交至原贷款所在学校,由原所在学校审核汇总后到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办理有关手续。

3、办理时间及注意事项:

办理展期的学生务必于2022年9月1日--9月20日内将相关材料交至郑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松园学生资助管理中心402房间),电话:0371-67781612。

注意:

(1)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毕业借款学生均可申请展期,不再限制是否为连续攻读的;

(2)毕业当年逾期没有办理展期手续的,第二年仍可以办理,但是其考入研究生(或专升本)当年7月1日至12月20日的利息由学生本人支付,期间如果出现利息逾期,则不能补办展期;

(3)纸质材料上交时需登记,未登记的不能核实相关信息;

(4)未按时网上申请和提交纸质材料不能成功办理展期,网上申请和纸质材料在办理展期过程中缺一不可;

(5)由于展期工作有严格的时间要求,请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提交申请并到按要求提交纸质材料(不接受传真、邮寄等方式),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或纸质材料,将视为放弃展期;

如有疑问,请咨询郑州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管理科,联系电话0371-67781612;研工部奖助贷科0371-67739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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