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通知公告   正文

关于2022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在校生续贷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    信息来源 :     发布日期 :2022-07-14    阅读次数 :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22年度在校生国家助学贷款续贷(包含校园地贷款和生源地贷款)工作将于近期开展,希望各培养单位对经济困难学生做到“应贷尽贷”,确保有贷款意愿的经济困难同学都能申请到国家助学贷款。根据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文件要求,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校园地贷款在校生续贷工作

续贷流程:

1.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系统内填写续贷声明(150-200字)。

2.学生从系统导出并打印、提交《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续贷)》原件,该表需学生签字按手印,除培养单位公章外,无需加盖任何单位的公章(续贷申请表于开学上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研工部会认真审查学生续贷申请,并将所有学生的续贷申请审核过后导入系统中。

注:我校在校生续贷数据录入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请各培养单位认真做好时间安排。

二、生源地贷款在校生续贷工作

续贷流程:

我校申请有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在校生,如申请2022-2023学年生源地信用国家助学贷款,需学生本人于7月31日前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续贷声明,总结、陈述上一学年的思想和学习进步情况,续贷声明应为150-200字。(注:为保证能够每年顺利申请贷款,请每年至少两次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信息更新。)

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科将于在校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的续贷声明截止日期后一周内审核,请相关学生务必于规定时间内提交续贷声明及申请,如有疑问请咨询助学贷款所在县(区)级资助部门。

为确保贷款学生对贷款系统和相关操作流程的熟悉,附件为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学生指南,请自行下载。

如有疑问,请致电郑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助学贷款科402室,67781612、党委研究生工作部204室,67739179。

电子邮箱:zxdkk@zzu.edu.cn、zjd@zzu.edu.cn

上一条:关于2022年9月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本金延期...
下一条:关于认真做好2022届毕业生展期办理工作的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