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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医学科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   时间:2022年03月23日 08:55   点击数: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认真落实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科学选拔的原则,全面考查,综合评价。

(三)增强复试录取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四)坚持以人为本,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五)坚持分类复试。学术学位考生的复试着重强调考生学术培养的特质。

二、组织领导

根据规定,结合我院具体情况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成立专家复试小组、资格审查小组、技术保障小组和防疫防控小组,各工作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三、复试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确定复试名单及复试差额比例

1.复试考生成绩满足学校已公布的我院总分数线以及单科分数线要求。

2.复试采用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3.复试名单详见本院官方网站。

(二)复试方式和时间

1.复试方式:采用线上复试。我院网络远程复试主要平台为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开发的高校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复试考生须熟练掌握该系统的使用(该系统考生操作手册见以下网址:https://bm.chsi.com.cn/ycms/kssysm/)。为确保复试工作顺利,我院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为主要复试平台,同时选用腾讯会议和钉钉作为备用平台。我院统一要求考生采用双机位进行复试。主机位设备:配置麦克风、摄像头和音箱的笔记本电脑、台式机或手机一台,摄像头对准考生正面,不可使用耳麦;辅机位设备:手机或带摄像头的电脑、平板设备一台,用于监控复试环境。系统使用费用每生每次25元由考生通过系统支付,发票由平台方统一开具。

复试过程全面实行全程录像录音,请各单位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并遵照执行。录像或录音的存储介质需由各单位保存至考生毕业备查。

2.复试时间:原则上安排在3月23日—4月20日期间。各专业具体复试时间将在我院网站分批公布。

3.复试程序和要求。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各复试小组将严格制定复试程序,分校区分批次进行复试。一志愿过线人数充足、无需调剂的专业可先复试。复试时,考生不允许到校;复试专家组成员集中在配备复试设施的会议室。尽量降低人员密度,减少参与复试工作人员的聚集。各复试小组负责本组的疫情防控,提前做好人员健康排查和场地消毒等准备工作。

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复试过程规范管理。采取“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面试间设置考题箱装若干道密封试题,由考生选择题号,抽出该题拆封,通过摄像头展示给考生。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我院不排除必要时,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各复试小组负责本组的考生资格核验,以及面试试题筹备等技术层面的辅助工作。

各复试小组加强对考生参加远程复试工作的指导,向考生详细介绍有关软件平台使用办法、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等。各复试小组要提前学习和熟悉面试系统的操作,并在复试前预先与考生联系,指导考生准备硬件,安装软件,调试及试用,确保复试过程顺利进行。

(三)资格审查

1.提交材料内容:参照http://gs.zzu.edu.cn/info/1023/11656.htm

所有考生均需提交: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学籍学历(学位)证明、成绩单、政审表、诚信复试承诺书、复试通知单以及其他特殊政策相关材料(国防生、少民干),并按照顺序扫描到一个PDF中,并将材料清单附在首页。

文件夹按下列方式命名:导师单位+报考专业+专业方向+考生姓名,例如:二附院-妇产科学-02生殖医学、胚胎干细胞-李小璐。其中,导师单位在招生目录的备注栏显示。

2.提交时间:

(1)一志愿过线考生:3月23日至25日(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后延);

(2)调剂考生: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接到复试通知书当日。

3.提交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AMSyanjiusheng@zzu.edu.cn

4.学院(资格审查小组)对考生报考资格、相关证件、复试资格等进行初步审核,不符合条件者不能参加复试。

(四)复试的主要内容及权重

1.复试内容:

复试工作采用网络远程复试。

针对今年网络远程复试特点,各复试小组提前与考生联系时,要求学生提交个人简介、国家级英语考试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各单位可根据学科特点将考生本科阶段成绩、获奖等综合能力方面的评价、评分纳入复试总成绩。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外语口语听力和专业能力考核,合并进行。复试分值采用百分制,外语口语听力占20%(满分20分),专业能力考核占80%(满分80分)。专业能力考核可涵盖笔试、面试、实践考核及既往学业表现等相关内容,具体内容由复试组专家确定。面试时间总时长一般不少于20分钟,同一学科专业每位考生面试时长不宜差别过大。

复试还需综合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心理健康状况及身体状况,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此项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所占的权重为30%。

(五)复试成绩及公示

1.复试成绩全部量化,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复试成绩=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专业能力考核

2.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按相应的权重相加为综合成绩;我院设定复试成绩所占的权重为30%。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70%+复试成绩(百分制)×30%

3.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复试期间审查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考试违纪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一律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4.复试工作结束后在郑州大学医学科学院网页公示复试排序名单(按综合成绩降序排列)及专业招生计划。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我院各专业对于一志愿过线考生单独排序,原则上优先录取一志愿过线考生,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

(六)体检

体检在入学报到时进行,具体方式和安排按研究生院的通知执行。

四、调剂

依据学校规定,专业调整及调剂的考生均通过全国统一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不少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和学科专业的其他学业水平要求,综合考量、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一)调剂考生需满足教育部及我校关于调剂的基本原则。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我院调剂专业的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 对于初试科目不同的调剂考生应参照初试成绩、报考院校、毕业院校、既往学业水平等综合考量,择优接收具有优良本科教育背景和科研训练经历的优秀考生。

6、 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包括: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中医硕士)的考生依据照顾专业调剂政策执行。

7、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按照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9、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二)调剂信息发布

我院各专业将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陆续发布缺额信息,并预先在我院网站发布通知。

(三)其他

1.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上确认相关操作,则视为自动放弃。

2.咨询电话:0371-66658850

五、录取工作

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人数按学校最终下达招生计划执行。

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其他要求

为便于各专业确定导师,复试前考生在报考专业方向依次选择3位导师,在相近专业方向依次选择1-3位导师。考生复试前登录郑州大学研究生教育支撑平台,核对自己基本信息,网上提交选择导师结果,下载打印《郑州大学2022年攻读硕士学位考生选择导师情况表》,按要求提交。

七、监督与申诉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单位主要领导及主管院长、研究生招生工作人员及复试专家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纪检人员要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招生领导小组报告。

(三)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责成复试专家小组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以上未尽事宜,参照郑州大学有关文件执行。

监督电话:0371-66658832


郑州大学医学科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22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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