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等文件精神和河南省研究生招生相关规定等文件精神,认真落实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二)坚持科学选拔的原则,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要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既要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一贯表现,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
(三)增强复试录取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切实提高工作质量。
(四)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组织领导
根据规定,结合我院具体情况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成立复试专家小组、资格审查小组、技术保障小组,各工作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三、复试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确定复试名单及复试差额比例
1.复试考生成绩满足学校已公布的我院总分数线以及单科分数线要求。
2.复试采用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3.复试名单详见本院官方网站。
(二)复试方式
一志愿上线考生:采用现场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和面试。
调剂考生:采用现场复试或研招网(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线上复试,具体见我院官网后续通知。
(三)资格审查
1.提交材料内容:参照http://gs.zzu.edu.cn/info/1023/12284.htm
所有考生均需提交: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学籍学历(学位)证明、成绩单、政审表、诚信复试承诺书、复试通知单以及其他特殊政策相关材料(国防生、少民干),将材料清单附在首页。
2.资格审查时间及形式:
(1)一志愿过线考生:考生本人需准备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并于2023年3月30日上午8:30-12:00或下午14:00—17:30提交至郑州大学医学院校区(郑州市二七区大学北路40号)行政楼220办公室,我院留存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学生本人。
(2)调剂考生: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接到复试通知书当日;将需提交材料按顺序扫描到一个PDF中,按下列方式命名:导师单位+报考专业+专业方向+考生姓名,例如:二附院-妇产科学-02生殖医学、胚胎干细胞-李XX。其中,导师单位以招生目录的备注栏显示为准。发送至电子邮箱AMSyanjiusheng@zzu.edu.cn。
3.学院资格审查小组对考生报考资格、相关证件、复试资格等进行初步审核,不符合条件者不能参加复试。
(四)复试的具体事宜
一志愿上线考生
1.专业课笔试
时间:2023年3月31日(周五)上午8:00-12:00
地点:郑州大学医学院校区临床技能中心
笔试考场具体名单以学院官网公布为准。
复试科目:详见郑州大学医学科学院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http://gs.zzu.edu.cn/info/1025/11974.htm)
权重:满分100分,占复试成绩的20%。
2.面试
时间:2023年3月31日-2023年4月3日。
面试地点:以复试小组通知为准。
内容:外语口语听力和专业能力面试,合并进行。外语口语听力考试范围为日常交流能力和专业英语应用能力。专业能力面试涵盖专业知识、实践能力及既往学业表现等相关内容,具体内容由复试组专家确定。面试时间总时长一般不少于20分钟,同一学科专业每位考生面试时长不宜差别过大。
复试还需综合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心理健康状况及身体状况。此项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权重:外语口语听力满分100分,占复试成绩的20%;专业能力面试满分100分,占复试成绩的60%。
复试成绩全部量化,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笔试成绩×20%+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20%+专业能力面试成绩×60%
调剂考生则需等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开通后,在我院官网另行通知复试时间。
复试过程全面实行全程录像录音,请各单位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并遵照执行。录像或录音的存储介质需由各单位保存至考生毕业备查。
(五)综合成绩及公示
1.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按相应的权重相加为综合成绩;我院设定复试成绩所占的权重为40%。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60%+复试成绩(百分制)×40%
2.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复试期间审查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考试违纪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一律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3.复试工作结束后48小时内在郑州大学医学科学院官网公示复试排序名单(按综合成绩降序排列)及专业招生计划。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我院各专业对于一志愿过线考生单独排序,原则上优先录取一志愿过线考生,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
(六)体检
体检在入学报到时进行,具体方式和安排按研究生院的通知执行。
四、调剂
依据学校规定,专业调整及调剂的考生均通过全国统一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不少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和学科专业的其他学业水平要求,综合考量、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一)调剂考生需满足教育部及我校关于调剂的基本原则。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我院调剂专业的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 对于初试科目不同的调剂考生应参照初试成绩、报考院校、毕业院校、既往学业水平等综合考量,择优接收具有优良本科教育背景和科研训练经历的优秀考生。
6、 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包括: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中医硕士)的考生依据照顾专业调剂政策执行。
7、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按照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9、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二)调剂信息发布
我院各专业将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陆续发布缺额信息,并预先在我院网站发布通知。
(三)其他
1.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上确认相关操作,则视为自动放弃。
2.咨询电话:0371-66658850
五、录取工作
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人数按学校最终下达招生计划执行。
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其他要求
为便于各专业确定导师,复试前考生在报考专业方向依次选择3位导师,在相近专业方向依次选择1-3位导师。考生复试前登录郑州大学研究生教育支撑平台,核对自己基本信息,网上提交选择导师结果,下载打印《郑州大学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考生选择导师情况表》,按要求提交。
七、监督与申诉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单位主要领导及主管院长、研究生招生工作人员及复试专家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纪检人员要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招生领导小组报告。
(三)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责成复试专家小组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以上未尽事宜,参照郑州大学有关文件执行。
监督电话:0371-66658832
郑州大学医学科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