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高考期间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 访问次数: 发布时间:2020-07-06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20年高考将于7月7 日、8 日举行,为切实落实普通高校高考安全责任、确保考试安全,依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豫教招办〔2020〕72号),现就高考期间研究生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考是我国社会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关系国家人才选拔,关系社会公平,关系学生和家庭切身利益。各单位应充分认识维护高考安全的重要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高考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努力为高考创造安全和谐的环境。

二、各单位应加强对研究生的纪律教育和法治教育,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的宣传,让每个研究生知晓组织作弊、帮助他人作弊、提供器材、提供或出售试题或答案、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等行为都是违法行为;明白参与高考作弊对社会、对自身的严重危害性和高度危险性。对违规报考、预谋参与作弊、试图充当“枪手”的,只要在考前主动退出一律不予追究,否则,一经查出,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一律开除学籍,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各单位应加强研究生考勤管理,确保高考期间每名研究生保持手机畅通,实时掌握考试时间内研究生所处的位置和状态,并做好记录。对考试时间内无法与学生本人取得联系的,要及时查清原因,一旦出现去向可疑、无法联系且原因不明的,要及时联系其家人并向党委研工部报告,或向公安部门报告。

四、各单位在高考期间要坚持24小时值班,保持联络畅通,做好应急处置准备,确保遇有紧急和重要情况时,快速反应、妥善处置。

五、各单位应切实加强领导,责任落实到人。如触碰法律和纪律底线,必将受到严惩。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考试舞弊者,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六、各单位应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将通知内容告知全体教师和学生,张贴相关通知公告,并通过网站、微信、微博等渠道广泛宣传。

七、请各单位于7月9日将本单位研究生在高考期间考勤研究生未到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至综合管理中心201房间。对在高考期间发生的紧急情况,各单位应立即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联系电话:67739527。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0年7月6日


上一篇: 我实验室在碳点化学发光方面取得系列进展
下一篇: 媒体对我实验室“郑大人物”霍裕平院士承继父辈扎根中原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