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明确学生宿舍的用电管理办法,确保学生宿舍安全用电、节约用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提倡节约用电,人离灯熄。凡发现故障,及时到维修中心或宿管值班室登记报修。
第二条 学生宿舍楼全部安装智能电度表,实行一室(户)一表供电,分室(户)计量,定量配给,超量缴费购电的管理办法。
第三条 每月定量配给标准:5人间以下(含5人)28度/室/月,6人间以上30度/室/月;单元楼户内公共部分用电增加5度/月。全年按12个月配给,当月节余部分可以滚动到下月继续使用。
第四条 用电配给时间为单月,一次配给两个月的电量。配电时间以公布时间为准。
第五条 超额用电价格按郑州市市民用电标准执行。荷园购电处:洗浴中心一楼,电话:67783271,67783280。
第六条 房间断电及查询流程:
(一)宿舍断电后,学生到宿管员处办理相关手续,宿管员做好记录并询问相关事宜,处理好相应的情况。
(二)如因使用违章大功率电器造成断电,学生应持相关证明到宿管员处办理有关手续,对发生类似情况超过两次的提出公开批评。学生必须持有院系开具的证明到宿管员处登记处理后方可恢复正常用电。
(三)通廊楼电量查询方式:本楼值班室。单元楼电量查询方式:1、本楼A单元一层管理机;2、致电荷园微机室67783271查询;3、致电荷园维修中心67783277查询。
(四)管理机查询电量流程:按“确认”键,屏幕上显示查询电表信息→按“确认键” →输入房间号(如:A单元5户,输“105”; B单元5户,输“205”;C单元5户,输“305”) →按“确认”键→屏幕显示已用电量和剩余电量→查询完毕,按“取消”键返回原始菜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