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系动态
发布时间: 2013-09-18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选拔。
二、组织工作
成立推免生推荐接收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全过程进行宏观指导和监督。以院学术委员会委员为主组成的专业复试专家小组,并根据教育部及我校的基本要求和录取原则,结合文学院的情况制定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接收比例
接收推免生人数比例占2014年招生计划的30%。
四、接收推免生的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愿为国家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所在学校当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的优秀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跨专业推荐生所学专业必须与我院接收专业相近或相关,并有利于我院学科发展)。
3、其他相关学业要求
①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前三学年平均成绩一般在本科专业排序中名列前15%,本科学习期间平均学分绩点(GPA)一般要求达到优良以上。
②在校期间获得过奖学金或其它奖励。
③通过大学英语四级以上考试(新计分标准425分以上),或TOFEL成绩70分以上(两年有效),或GRE成绩1000分以上(五年有效)。
④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各类学科竞赛、综合竞赛获省级以上奖励者、在学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CN刊物上发表论文者,可优先接收推荐。
⑤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并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并获得学士学位。
⑥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体检标准。
五、申请者应提交的材料
1、《郑州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2份。登录郑州大学研究生院网页http://gs.zzu.edu.cn/default2.aspx?firstId=2下载申请表格。
2、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1份。
3、申请人所在学校教务处提供同意推荐免试的证明信,须加盖教务处公章,否则申请无效。
4、获得奖学金的证书复印件、英语成绩复印件(复试时验原件)。
5、申请人须提交与申请专业有关的专家推荐信(附件2)2份。
登录郑州大学研究生院网页http://gs.zzu.edu.cn/default2.aspx?firstId=2下载申请表格。
6、如果有获奖或发表的高质量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取得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提交复印件或证明信。
以上材料直接寄(或送):郑州市科学大道100号郑州大学文学院科研办公室(302室),邮政编码:450001。过期不再接受申请。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六、复试考核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英语、专业知识的考核。复试形式为笔试、口试和专业面试等,主要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综合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接收。
七、工作程序及复试时间安排
1、2013年9月25日前,接收申请者所提交的全部材料。
2、2013年9月28日上午9点至11点专业笔试,地点文学院四楼汉国硕专业教室;下午2点至5点专业面试、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地点分别为文学院二楼会议室及三楼会议室。
3、2013年10月16日前,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复审;对同意接收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发放接收函。
4、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的推荐免试硕士生,须持我校的接收函到本人所在学校教务处领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于10月份按教育部规定进行网上报名,并在规定的时间(一般为11月中旬)到报名点办理正式报名手续(凡我校接收的推免生系河南省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的,须选报郑州大学报名点)。10月30日前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寄(送)到郑州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将不能被录取。
5.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其它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院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免试研究生张榜公示,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院将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相关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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