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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教授委员会正式成立

发布时间: 2012-09-10

 

为进一步完善学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拓展民主管理新途径,发挥教授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学术研究、学术评价中的重要作用,以更好推进研究教学型学院建设,根据校党委要求,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20126月文学院正式 成立了 教授委员会。

9 4 文学院教授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经无记名投票, 博士生导师刘志伟教授当选主任委员,王东教授当选副主任委员;经主任委员刘志伟教授提名,李玲老师担任教授委员会秘书。

文学院 教授委员会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对学院的整体发展规划、学科建设规划、科研发展规划、专业设置等提出咨询意见;协助学院制定年度教师进入计划,负责对拟接收新教师进行试讲并提出学术评价意见;对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等遴选给出学术评价意见;讨论学院的重大专项支出和学科建设经费分配方案;提出学院科研成果评价标准,评价科研项目;讨论党政联席会议或广大教师联名提请讨论的其他重大事项等。

文学院 教授委员会由9人组成,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和集体决策制度,本届教授委员会任期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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