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系动态
发布时间: 2011-04-15
根据省教育厅、省教育工会委员会《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教学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豫教工[2011]8号)精神,为提高教职工队伍素质,建功“十二五”,在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2011年省教育厅、省教育工会决定继续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教学技能竞赛活动。经研究,我院决定于近期举办教学技能竞赛,选拔有关教师参加省级教学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次大赛的组织领导,我院特成立教学技能竞赛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曹干彬
副组长:黄轶、甘剑锋
组 员:许志远、常月华、林虹、牛水莲、王天保、夏海波、王士祥、鲁六
大赛秘书:董艳艳
二、竞赛内容
汉语言文学、对外汉语教学专业各课程(中文教学)
三、竞赛要求
1、主要从创新教学理念、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手段、教学语言,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提升教学水平、提高教学效果等方面具体考察教师的综合技能情况。
2、坚持广泛参与的原则,以竞赛为契机,在全院教职工中掀起练技能、强素质、为教育事业做贡献的热潮。
3、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竞赛原则。
4、参赛者年龄须在50周岁以下 (
四、遴选办法:
1、报名:截止日期为
2、院竞赛领导小组拟定于
3、评审小组根据成绩,推选前10位教师为省教学技能竞赛选手。(同时,推选出3名参加郑州大学2011年度中青年教师讲课大赛。)
4、10名被选教师要充分吸纳评审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在电教中心进行正式课堂教学录像,最后录像与其他评审材料一起上交,参与省教育厅、省教育工会委员会组织的专家评审。
五、评审材料(被推选的10名教师准备)
1、课堂教学实录DVD光盘1份。
由学院牵头预约,10名被选教师于
2、纸质材料(B5纸打印):
(1)“河南省教育系统2010年度教学技能竞赛申报审批表”1份(从校工会公告栏下载);
(2)20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1份;
(3)教案1份;
(4)2008年以来有关获奖成果或荣誉称号的证书复印件 (推荐单位负责查验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盖章);
注意:凡申报材料缺项或不符合规定者不予接收、不得参评。
其中(2)(3)(4)项材料装订为一册。白色铜版纸分封面装订,封面格式统一。
3、上交时间:
六、表彰奖励
1、省级教学技能大赛设特等奖及一、二、三等奖,获奖者由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工会颁发荣誉证书。
2、省级特等奖获得者,原则上由省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实地观摩后,根据综合评审结果予以确定,并按有关规定的程序申报河南省 “五一劳动奖章”。一等奖获得者由省教育厅、省教育工会授予“河南省教学标兵”称号。
3、获奖情况均记入本人档案,作为今后晋级、评职、考核的重要依据。
4、文学院奖励:(1)所有报名参赛选手均获得学院教学奖。(2)在省级技能竞赛评审结束后,学院给予省级各奖项获得者相应奖励。
七、未尽事宜,请与
文学院教学技能竞赛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