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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部分节假日安排

发布时间: 2009-03-14

 

     2009 3 31 校长办公室下发通知我校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部分节假日放假时间和相关事宜做出安排:
    
一、放假时间
    1
.清明节:  4 4 6日放假,共3天。其中, 4 4 (星期六、农历清明当日)为法定节假日, 4 5 (星期日)照常公休。 4 4 (星期六)公休日调至 4 6 (星期一) 
    2
.劳动节:  5 1 3日放假,共3 。其中, 5 1 (星期五、“五一”国际劳动节)为法定节假日, 5 2 (星期六)、 5 3 (星期日)照常公休。
    3
.端午节: 5 28 30日放假,共3天。其中, 5 28 (星期四、农历端午当日)为法定节假日, 5 30 (星期六)照常公休; 5 31 (星期日)公休日调至 5 29 (星期五)。 5 31 (星期日)上班,学生上星期五的课。
    
二、作息时间
    
5 1 日起 ,老校区执行夏季作息时间,即上午8:0012:00,下午3:006:30;新校区作息时间和教学安排仍按校政办〔200410号文件执行,即行政作息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教学作息时间上午8:0011:40,下午2:105:50,晚上7:008:40
    
三、工作要求
    1
.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党办、校办和学校总值班室将对各单位值班情况进行督查。
    2
.后勤管理处、后勤集团公司要安排好节假日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和节后班车运行,及早公告运行方案,确保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上一条:关于推迟2008年秋季普通话测试领证时间的紧急通知
下一条:关于2009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的报名通知